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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每月回老家住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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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宝] 发表于 2010-1-20 08: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仲彬的这项决定,是他在巴中市第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与一些边远的农村代表、教师代表等进行了交流后作出的。 “大家给我讲了很多真实的故事,令我非常感动。通过和基层代表的深层次交流,我们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市、县(区)、乡(镇)对他们支持不够,关心不够。有的反映边远地方的断头路没人整治,包括仪陇、阆中与巴中交界的地方和通江、南江边远的地方的问题都还比较具体。我们的乡干部为什么不去呢?有的领导干部一次也没去农村住过,去了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李仲彬称,现在走马观花的干部多起来了,搞走读的干部多起来了,一些乡镇唱空城计,一些乡镇干部早上去下午回,只有半天工作时间。李仲彬向参加巴中市二届人大六次闭幕会议的人大代表透露,巴中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制度,全市副科级以上的干部每个月必须回出生地住两天以上,并要向所在单位写个人心得体会。
对此举措,巴中市很多干部持拥护态度。巴中市一位市级部门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干部每月回出生地住两天以上’是领导干部弘扬孝道文化的具体体现,也是干部了解社情民意的一种方式。干部回老家住两天,就会体验到父老乡亲的艰辛不易,体味到父老乡亲的热切期盼,体察我们工作的不足。”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胡彬 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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