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317|回复: 0

深圳通报“海上皇宫”调查结果 属非法占用海域

[复制链接]
未知bll 发表于 2010-1-21 18: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调查结果表明,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在东山湾海域建设的“海上皇宫”占用海域,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不符合用海审批条件,一直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三级海洋主管部门也没有对其用海作出过任何批文。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对此案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建设“海上皇宫”,该行为属于违法占用海域行为。
二、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海洋局在查处“海上皇宫”违法案件中,坚持依法行政,调查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得当,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表示坚决支持。
三、鉴于龙岗区海洋局已向龙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申请强制执行,请深圳市海洋局、龙岗区海洋局积极与龙岗区人民法院沟通,并配合龙岗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争取尽快结案。
四、把“海上皇宫”违法案件列为广东省督办案件,成立案件督导组,跟踪督办。
五、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纪检监察部门将跟踪调查,如发现海监执法人员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深圳市海洋局负责人表示:深圳市已启动督查机制,坚决贯彻执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深圳“海上皇宫”违法用海案件有关处理意见的函》提出的处理意见,抓好督办落实。龙岗区海洋局已依法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龙岗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这位负责人说,深圳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覆盖的海域使用大排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海上皇宫”未来命运考验:“财大”还是“法大”
“海上皇宫”不能一拆了事 专家称监管不力应担责
深圳副市长张思平:“海上皇宫”要依法处理
对话深圳“海上皇宫”事件核心当事人(图)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1-24 08:04 , Processed in 0.080354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