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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面向民生的公益性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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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星星 发表于 2010-3-21 20: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面向民生提供群众满意的公益性社会服务,对于多年来习惯于主要抓经济、抓速度的各级政府来讲,是具有挑战性的全新工作
文/韩保江
今春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鲜明地指出:“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才能有持久的动力,社会进步才有牢固的基础,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这不仅直接道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更向各级政府发出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动员令。而当前保障和改善民生最为重要的一项,就是围绕各项“保民生”任务目标,加快发展面向民生的公益性社会服务。
面向民生的公益性社会服务,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服务对象的“非排他性”。即全体公民均可以平等享受到此种社会服务。二是服务主体的“非竞争性”。由于这种社会服务的“非营利性”,所以除了政府之外很少有其他社会主体愿意提供。三是服务目的的“民生性”。这主要是针对解决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困难来提供的社会服务。
千方百计地扩大就业,仍然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消退,经济下行的风险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如何围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以及要“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广大劳动者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就业目标和要求,切实提供充分有力的公益性社会服务,就成了考量政府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为此,各级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提供公益性的社会服务,首先要着眼“拓展就业岗位和机会”。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服务性行业是提供就业岗位的主力和大户,政府除了要继续贯彻延长一年的“五缓四减三补贴”的就业扶持政策外,就是要为这些创造就业岗位主力排忧解难,提供良好的公益性服务和政策支持。
其次,要着眼“重点就业人群”。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伍转业军人是重点就业人群,政府提供的服务要侧重他们的需求,为其提供尽可能充分的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缩短其待业时间。
其三,要着眼“以创业带动就业”。公益性社会服务要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倾斜,为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者排忧解难。
其四,要着眼“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利益和尊严,更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政府既要为各类劳动者提供无偿的法律知识培训,也要为劳动者的法律维权免费服务。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另一件民生大事。今年,为重点解决“将全国130万‘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以及“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等问题,政府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应如“雪中送炭”。积极做好“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登记、保险金赔付,农民工保障关系跨地区接续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好扶残助残的各项政策,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个人终身社会保障号,并尽快实现全国联网。
加快解决“住房难、看病贵”问题,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公众作出的重要承诺,人民群众对此充满期待。各级政府应当不遗余力地为破解这两道难题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支持。
一方面,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进一步加快对各类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步伐;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力深化公立医院的体制改革,真正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进而做到让人民群众吃得起药、看得起病。同时,进一步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完成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大规模培养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
加快发展上述这些直接面向民生的公益性社会服务,关键是如何保证服务供给的充分有力。政府作为这种公益性社会服务供给的主体,责无旁贷。既要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保证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又要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不可忽视的是,关乎民生的公益性社会服务需求是纷范复杂、包罗万象的。完全依靠政府大包大揽,既不可能,也不必要。为此,还必须广泛借助社会力量,依托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满足服务需求的复杂性和多样化。
面向民生提供人民群众满意的公益性社会服务,对于多年来习惯于主要抓经济、抓速度,忽视抓社会、抓民生的各级政府来讲,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全新工作。它琐碎繁杂、成绩无形。这更需要政府部门加快转变职能,抓紧健全覆盖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彻底摈弃高高在上的“衙门老爷”心态,加快实现由“主”到“仆”的角色转换。只有真正俯下身子,倾听群众呼声,充分提供人民群众需要公益性社会服务,人民群众才能更加爱戴政府、尊敬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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