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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行业“禁酒”有没有必要?广东江门新规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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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星星 发表于 2010-3-21 20: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闻记者、编辑和节目主持人在工作时间及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
近日,从广东省江门市传出了一个消息,该市对全市各新闻单位、各市(区)委宣传部的新闻工作者开始实行“禁酒”。这一制度成为全国首个对新闻从业人员实施的“禁酒令”。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全国各地出台了不少“禁酒令”:有针对公安民警的“禁酒令”、有针对政法干警的“禁酒令”、有针对公务员的“禁酒令”、以及驾车“禁酒令”等等。这个专门针对新闻工作者的“禁酒令”一出,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
  宗旨:严肃新闻采访纪律
近日,江门市市委宣传部和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拟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新闻工作者中实行禁酒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全市新闻工作者作出“禁酒”规定。
《规定》要求:“新闻记者、编辑和节目主持人在工作时间及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一线新闻记者在执行采访任务过程中一律不得饮酒;值班编辑(包括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全体新闻工作者必须遵守酒后严禁驾驶机动车的法规”。
该《规定》还要求,凡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由所在单位对当事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作深刻检查,当年不得参加评先晋优;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单位结合自身规定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纪律处分,并报上级宣传部门备案。
《规定》明确提出,各级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和管理,媒体主要负责人是执行禁酒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禁酒工作负总责,对执行不力的,将由上级主管部门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确保“禁酒规定”落到实处。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明查暗访,进行监督。
江门市中央、省驻江门新闻记者协会会长吴杰明向记者表示:“地级市向新闻从业人员发出‘禁酒令’,在国内属于开了一个先河。虽然这个文件属于地方性文件,但是,它提出的要求也适用于驻站记者,在工作时间‘禁酒’有利于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形象,是件好事。所以,我们也要求驻站记者自觉遵守‘禁酒令’,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注意维护新闻媒体和从业者个人的社会形象。”
据悉,为了真正落实这一“禁酒令”,该市还专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江门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晓表示,江门市对新闻工作者实行“禁酒”,其宗旨是为了维护该市新闻媒体的社会形象,严肃新闻采访纪律,加强新闻从业人员作风建设,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新闻报道工作的严肃性。
记者采访中发现,对于工作时间不喝酒,从中央到广东的媒体从业者基本已经形成共识。但对作为特殊职业、需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的记者实行禁酒,许多市民及新闻媒体的从业人员都认为,是否有必要在新闻工作者中实行“禁酒令”还值得商榷。因此,对于江门市的这一规定,社会各界以及新闻从业人员的观点有褒有贬。

 褒方:希望能够推而广之
“对于禁酒,之前听说在公务员和公安机关里都有明文规定,现在轮到新闻行业,希望将来能不断扩大禁酒的范围。”市民吴先生向记者表示,记者这个行业的应酬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本身没有自制力被屡屡劝酒,记者会在酒后失去对采访事实的判断能力,从而被有企图的受访者钻空子。
“我觉得这种做法比较好,现在都强调禁止酒后驾车。作为新闻工作者,的确应该带头遵纪守法,这也是职业道德的一种体现,应该提倡这种做法。特别是记者,如果采访时满口酒气,不仅形象不好,也是对采访对象的不尊重。也希望这种做法能推而广之。”江门市社科联主席杨伟雄对此表示肯定。
市民吕先生对记者说:“这个‘禁酒令’好!在我们市民的眼中,记者是一个高尚的职业,从事记者工作的都是富有正义感和进取心的社会精英。如果他们在工作采访的时候喝得满脸通红,会有损他们的形象。”
江门电视台的某位记者说:“支持禁酒规定,这为我以后拒酒提供了一个挡箭牌。有了这个规定,以后遇到采访应酬的情况,可以正当拒绝了。”
“我上班时间从不喝酒,至少在法定的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不喝酒。”《广州日报》一位资深编辑认为,“禁酒令”其实放到任何一个职业上去都适用,并非只针对记者有效,身为一名称职的记者,在采访、写作过程中绝不能饮酒,以免新闻事实出错,给自己、被采访人和所在媒体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也正因为如此,他坚持中午应酬时不喝酒,因为中午饮酒一样会影响到下午的工作。
《羊城晚报》某位林姓女记者说:“记者如果在采访时带着酒气,的确影响不好,对受访者也不礼貌。以前没有明文规定时,绝大多数记者会自觉地在工作时间不喝酒,有了明文规定后,相信大家工作不喝酒的弦儿绷得更紧。”
贬方:无须制定这个文件
但有部分新闻从业人员则认为,工作期间禁酒应该属职业操守,这是新闻工作者的常识,绝大多数人都能自觉恪守规则,无须搞这样一文件来约束。
“为什么要在新闻从业人员中禁酒?难道我们其中有人在酒后出现了严重的问题?还是频频出现了因为喝酒而耽误了新闻工作的情况吗?”一位不愿意公开身份的广东某媒体记者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某中央新闻单位的记者表示,虽然现在记者采取的是“分片包干”方式,每人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相关部门,长期采写相关新闻,时间长了自然会和该部门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但正式采访时,很少会有喝酒场合的出现,即便有,记者也拥有自行选择喝或不喝的权利,饭桌上很少出现劝酒现象。
“在新闻行业实行‘禁酒令’根本没有必要。”市民刘女士的观点也代表了一些市民的看法,首先,新闻从业人员不是国家公务员队伍。其次,代表政府形象的部门和单位有很多,在这些部门与单位都没有全部实行禁酒,怎么就先要求记者们禁酒。要禁酒,怎么轮也轮不到新闻工作者这个群体啊!另外,如果记者因为喝酒耽误了采访写稿,自有单位处罚。所以,这个‘禁酒令’根本就有些多余,作秀的成分更大一些。”
某资深记者则提出了这样的疑问:“禁酒令”不应只管束新闻从业人员,对其他行业也应该下达这个命令。但是,针对许多行业比新闻行业更加迫切需要禁酒而没有禁的前提下,对新闻工作者先进行禁酒,不知道江门市这一做法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其实‘禁酒令’适用于各个职业,只有弄清楚江门这个专门针对媒体记者的‘禁酒令’出台的意图和目的,才能够对这件事下结论。”法律界人士杨先生则认为,“公安部针对公安机关的‘五项禁令’中规定民警不能喝酒,那是因为民警持枪上岗,醉酒会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新闻行业的工作性质与政府部门有着根本的区别,记者的工作也与政法民警和公务员不同,他们需要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参加许多的社会活动,有时免不了要喝酒。” (邓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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