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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检法司公开承诺为民办36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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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波 发表于 2010-3-21 20: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河南频道3月21日电 (郭久辉 焦艳)3月19日,河南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和司法司等政法部门针对广大群众反映强烈、需求迫切的证照办理、法律服务、困难救济及公开透明等问题做出公开承诺,2010年将为民办理36件实事好事,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
河南省公安厅公开承诺为民办8件实事,主要包括,对群众办理户口迁入、迁出、出生等事项,凡手续齐全,公安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必须当场办理,手续不全的,向群众解释清楚,力争两次之内办成;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的单项工程项目,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需要组织专家评审、验收的工程,由55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对需回户籍所在地紧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公民,可在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预约办理;开通咨询电话,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手机报等渠道,全方位提供全省高速公路路况信息,为群众提供路况信息咨询服务,除能见度低于50米、道路结冰等恶劣情况外,原则上不采取封闭道路的管制措施;受理刑事案件后7日内,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等可依据《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向案件承办单位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及办理结果。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承诺的10件实事主要有: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推广巡回审判合议庭制度,深入基层,就地开庭、听证、合议、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进一步推广、完善、规范社会法庭工作,实现“一乡(镇)一庭”;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邀请人民群众参观法院;庭审活动对公众全面开放,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省法院及各中级法院要实现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宣判;加大对生活特别困难案件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对无力承担开庭、听证期间食宿费用的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
河南省检察院承诺的十件实事则包括,实行涉检信访积案公开审查制度;建立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与学校及共青团、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帮助其尽早回归社会;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法院裁判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档案信息,有关人员可到省、市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确定12月1日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继续深化“阳光检务”活动;加强对检察干警执法监督,在坚持对实名举报、投诉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限期答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检察干警执法档案,加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力度。
河南省司法厅则承诺了加大罪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力度,使全省有6000名罪犯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重新融入社会;律师免费向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未达到法律援助标准确有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减半收取律师代理费;建立公证办证绿色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当事人优先服务,并对年老、残疾、危重病人实行预约服务或派公证员上门服务;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司法鉴定事项,按法定标准,减收20%以上费用;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市、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建立标准化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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