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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清水县农民“被艾滋”案开审 原告索赔3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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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夸其谈 发表于 2010-4-12 15: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兰州晨报报道,2007年10月,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宣布4年前被“确诊为艾滋病患者”的甘肃天水市清水县农民李建平已痊愈。之后李建平一直想搞清楚“艾滋病是怎么得的?又是怎么好的”,至今未得到答案。2月3日,李建平将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告上法庭。  
????4月9日上午,兰州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对清水县农民李建平“被艾滋”索赔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据了解,庭审结束后,法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三级疾控中心表示他们没有任何过错,但出于人道主义,他们愿意支付2万元赔偿。而李建平表示,他总共提出310万元的赔偿,最低不能少于50万。由于双方难以达成调解,法庭宣布休庭,之后法庭会再组织一次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  
????记者了解到,在当天的庭审中,甘肃省疾控中心出示了11份关于李建平患艾滋病的化验单、确认报告、调查表等证据,以此证明疾控中心在该事件中不存在过错;天水市疾控中心向法庭提交了2份证据,其中一份是国家疾控中心关于艾滋病监测诊断的临床质量评估报告,以证明艾滋病诊断不能达到100%准确;清水县疾控中心提交了3组21份证据,其中包括李建平采血过程说明、李建平的儿子辍学原因等证据,以此说明他们不存在过错。对此,李建平的辩护律师认为,省疾控中心出示的证据恰恰反映出,省疾控中心对没有患艾滋病的李建平及其家人构成侵害的事实。  
????法庭询问李建平主张的索赔310万元是如何计算的,李建平回答,这6年他本可以外出经商挣钱,但自从他被确诊为艾滋病后,导致全家生活没有着落,为此索赔65万元。另外因“患病”给妻子和儿子的身心和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所以另外提出精神抚慰金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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