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628|回复: 0

我国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正式成立专业委员会

[复制链接]
罗马之恋 发表于 2008-11-30 19: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重庆11月29日电(记者杨维汉)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9日下午在重庆正式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奚晓明表示,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是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工作的一个里程碑。
    奚晓明说,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使我国广大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和研究的专家学者,有了一个新的专业学术组织和专门的学术交流平台。我国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有了更好的组织保障。这对于凝集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力量、整合研究资源、多出快出并转化研究成果,加强理论提升和培养应用法学研究人才,都有重要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司法需求越来越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日益拓宽,新型案件和疑难问题不断涌现。
    据记者了解,人民法院目前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已经从传统的著作权、专利、商标案件进一步扩展到了网络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间文学艺术、网络域名、反垄断、特许经营、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等全新领域。
    理论是行动的向导。奚晓明说:“面对这些新类型案件和疑难问题,只有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认真研究新类型案件和疑难问题与法制发展、科技进步、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充分了解其产生的社会原因和发展趋向,才能正确作出裁判,才能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司法需求。”
    奚晓明指出,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要结合我国科技发展阶段和产业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如何依法确定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范围和强度,平衡好知识产权人、使用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格局,处理好激励创新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与鼓励信息传播和应用的关系,更好地指导审判工作。
    “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必须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树立战略思维,科学、系统地研究和规划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发展方向、策略和道路,克服孤立研究和片面思维。”对外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和规则,奚晓明表示,“既不要奉为灵丹妙药,盲目寻求所谓接轨,也不要一概排斥,闭门造车。”
    据了解,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中既有来自司法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也有活跃在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前沿的专家学者,还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钱锋介绍,委员会成立后,将依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尽快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学术研究机构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1-22 01:25 , Processed in 0.072514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