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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新夜色VIP酒吧”爆炸案开审 被告人当庭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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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黑人生 发表于 2008-12-5 22: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酒吧爆炸案致多人死伤
    今年3月13日凌晨2时许,位于钦州市区永福西大街中段的新夜色VIP酒吧发生爆炸,造成3人罹难、1人重伤、36人受轻伤或轻微伤,大厅内价值100多万元的物品受损。
    由于此案在社会影响极坏,性质极其恶劣,案发后,广西区公安厅及钦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钦州市立即成立了“3·13”爆炸案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侦查,专案组将嫌疑人锁定在钦州市音乐频道酒吧的合伙人之一劳永荣。经周密布控,3月下旬,专案组将劳永荣成功抓获。
    劳永荣,男,38岁,曾从事电器、电路安装工程,具有制造爆炸案所用爆炸装置的技能,案发时段曾在爆炸案现场附近多次出现,形迹可疑。
    公诉机关指控,劳永荣与他人合伙经营的音乐频道酒吧,在同行竞争的影响下,生意日渐清淡。位于钦州市永福西大街的新夜色VIP酒吧于2007年12月下旬重新装修开业后,生意火爆,劳永荣非常嫉妒。他决定采取爆炸手段搞垮竞争对手。
    2008年3月13日凌晨1时左右,劳永荣经过伪装,提着用蛋糕盒包装的自制爆炸装置,搭乘出租车来到新夜色VIP酒吧。他把爆炸装置放在一楼娱乐大厅,启动揺控开关后离开。凌晨2时20分,劳永荣又搭乘一辆搭客摩托车前往现场观察。听到爆炸声响后,他再次逃离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劳永荣在公共场所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数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爆炸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当庭翻供否认作案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出具了取自钦州市区的“天网”监控系统录像,对劳永荣事发当晚的行程逐一剖析:从劳永荣凌晨1时许换上运动鞋和运动服,带上假发,坐着出租车来到事发现场,随后放置爆炸装置离开现场,后数度出门打探风声,均在“天网”视线之中。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劳永荣神态安然,情绪一直没有太大的波动。一名参与侦查该案的民警说,劳永荣的心理素质“很过硬”。
    当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劳永荣相关犯罪事实时,劳永荣对指控的部分事实翻供,断然否认自己是作案人。
    劳永荣否认作案,但承认自己曾制造过爆炸装置。
    劳永荣辩称,2008年2月1日,其在钦州某酒店与一名身份不明的女子发生性关系时,从外面冲进3名男子,并使用随身携带的照相机拍照,向他敲诈勒索30万元。因为经济紧张,一直没有满足这几名男子的要求。随后,几名男子不断打电话勒索。为了防身,就制造了一个爆炸装置,并放到蛋糕盒内以求自卫。对于发生在3月13日的爆炸案,劳永荣称,拿蛋糕盒进新夜色VIP酒吧实施爆炸的人并不是他本人。
    对于被告人的突然翻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席一侧一片哗然。
  死伤者家属当庭洒泪
    在昨日的庭审上,由于该案死伤者众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满满地坐了两排人,一些受害人脸上、身上伤痕依稀可见。22名受害人或家属以及新夜色酒吧,向被告人劳永荣提出总共270多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公诉机关出具了爆炸现场监控录像、后期侦查视听资料以及死伤者照片,一些死伤者家属触动感情,掩面哭泣,而劳永荣始终没动声色。
    由于案件分刑事和民事部分进行审理,所以庭审需要两天时间。鉴于该案的社会影响很大,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庭审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岑松锷 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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