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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超编该问责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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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小妖 发表于 2008-12-8 10: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些“吃”着纳税人供养的机关、部门不该像没事儿人似的,不论有多少客观原因,这会儿都该出来为自己的失职给社会一个交待,给纳税人一个说法

   
因为市政府领导阵容比“标配”豪华了一点儿,副市长、副秘书长多了一点儿,辽宁的铁岭和河南的新乡被网民和媒体一起推到了舆论监督的风口浪尖。凭心而论,“领导超编”算什么新鲜事?放眼望去,有多少地方、部门、机构,包括企事业单位不是“官”满为患?在有悠久的“官本位”传统的我国,能当“官”带“长”,那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在一些人看来,“领导编制”不扩容,如何消化和平衡得了那么多强烈的“进取心”?

   
笔者绝没有要为铁岭和新乡鸣不平的意思。对于他们那样理直气壮地把严重超标的领导们都“挂”在网上,笔者同样不敢恭维。但不能不看到的是,这就是中国的现实。不管人们如何高举“批判的武器”,从政府机构改革以及反腐败的高度分析其危害性,痛斥其对中国政治进步、经济增长以及社会发展的阻碍作用,只要当官依然被视为人生的最大成功,只要当官仍意味着巨大的政治、经济利益,这个现实至少在未来可见的短期内就不可能根本改变。

    坦率地说,以笔者愚见,铁岭和新乡的确不值得舆论那么密集地“狂轰滥炸”。那样,可能会“放”走真正的责任人。大家不妨深思一下,一个市政府提拔那么多副市长、副秘书长,没有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经过一系列任前程序并最终批准,可能吗?而隶属于上一级的有关主管部门为什么会对连网民都看得出来的严重“超编”视而不见、不监管不追究呢?可千万别推说不了解情况,那可都是公开在网上的“政务”!

    事实上,不管“官本位”文化在中国人心里如何根深蒂固,只要有关主管部门严格依法、依规管理编制,依法、依规处罚超编,“软”的文化是绝不可能抗衡“硬”的法规和制度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去年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政府的机构和编制管理全面步入法制化。条例不仅明确了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职责和程序,要求编制管理机关定期评估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而且还具体列出了8种编制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处罚的行为。而其中第五种行为正是“擅自超职数、规格配备领导成员”。被网民曝出“领导超编”事件地方的机构和编制管理部门为什么没有尽到监督检查责任?还有哪些主管部门应当成为问责对象?

    这些“吃”着纳税人供养的机关、部门不该像没事儿人似的,不论有多少客观原因,这会儿都该出来为自己的失职给社会一个交待,给纳税人一个说法。□文/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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