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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院长黄松有是如何倒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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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明沧海 发表于 2008-12-8 10: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有消息透露,黄松有涉及广东一起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案,已被中纪委“双规”。有报道称,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司法界人士称其为“性贪”。(12月4日新华网)
    位于广州市的“中国第一烂尾楼”居
然把身在北京任职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拉下水,贪官寻租权力空间距离之远,腐败手臂之长,令人恐慌和惊叹。那么,“中国第一烂尾楼”究竟是怎么“烂”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呢?
    俗话说,鸟有鸟道,蛇有蛇路。不论哪种类型的贪官搞腐败,无不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贪官黄松有之所以能把一双罪恶的腐败之手从北京伸向广州,有两个“得天独厚”的寻租条件。
    其一,2002年12月,黄松有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这就意味着,全国各地法院的业务工作包括广州,他可以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身份过问、指导,甚至可以进行干预。更何况黄松有分管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而广州市这栋“中国第一烂尾楼”,正在他的分管“业务”范围之列。因此,不论是明里还是暗里,这无疑都给了黄松有寻租的权力和机会。接下来,只要他有这个想法和愿意,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甚至理直气壮地过问和干预“中国第一烂尾楼”的审判和执行等一系列问题。
    其二,黄松有在广东有一个得力的腐败“帮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需要交代的是,黄松有是广东汕头人,杨贤才是广东揭阳人,揭阳在撤县设市之前隶属汕头。同时,黄松有在广东高院工作过,曾与杨贤才共事,而且,两人关系很好。当黄与杨有了这样的“密切关系”,只要思想动机出了问题,很容易在腐败道路上形成“心照不宣”的“默契”,且鲜为外人知晓。
    果不其然,黄松有没有放弃这一“天时、地利、人和”的腐败契机,借着公干外衣的保护,把罪恶的黑手伸了出来。在“中诚广场”这座曾因烂尾时间长、牵涉面广、牵涉资金多、“复活”历程曲折,被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的司法过程中,狠狠地干了一镖,让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如从天降,莫名其妙地在竞拍中胜出,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并很快出手转卖,售价高达13亿多元,净赚了4亿多元。就这样,一桩龌龊的腐败之事被腐败的公权力“上下结合”掩盖得非常“完美”。黄从中受贿大约300万元。
    面对这一“离奇故事”,外界深感到此次拍卖活动存在诸多蹊跷,但是,没人知道原来是黄松有和杨贤才在其中做了手脚。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黄松有没有跳出这个结局。2008年6月28日,随着杨贤才突然被中纪委“双规”,黄松有这个“勤学苦练,博览群书”、“谦逊、踏实而富有活力”的二级大法官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此时,人们也从“中诚广场”的“离奇故事”中恍然大悟:拍卖“中国第一烂尾楼”的过程果然暗藏玄机!制造这个“离奇故事”的人原来是站在杨贤才背后的“巨人”——一个“级别更高的官员”——黄松有!
    据香港《大公报》等媒体报道称,黄松有主要涉及三大问题: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也有报道称,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更有司法界人士称其为“性贪”。这又是贪官的一大无耻“创新”!
    报道说,拿掉一个黄松有并不能让我们高枕无忧。但他被果断“拿掉”的事实表明,中央正在尽最大努力铲除司法系统中的毒瘤。而且,笔者相信,只要按照这样的反腐步伐前进,只要这样的反腐力度不放松,总有一天会扫清天下浊腐,还一个清廉的世风。(王捷)
    详细报道:
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栽在烂尾楼里 被称"性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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