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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大案要案扫描:“小人物”成大事件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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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苍苍野茫茫 发表于 2008-12-11 13: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许霆、周正龙、杨佳,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成为法治大事件的主角;姜人杰等巨贪受审昭示着反腐利剑锋正寒;天水高考替考案、三鹿毒奶粉案,
凸显着这个转型时代的浮躁和无序……
    2008年的中国大案要案,带着时代特有的烙印,汇入建设法治社会的滚滚洪流之中。
  许霆案改判:
    “法治”与“人文”本可兼容
    案情:2008年3月,备受关注的“许霆ATM机盗窃案”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收回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改判有期徒刑5年。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4月的一天,许霆在广州一银行ATM机取款。因机器故障,许霆实取1000元,ATM机却只在卡里扣划1元。此后一天内,许霆故意从这台ATM机内先后取出17.5万元。
    点评:一审判决的无期徒刑引来社会各界热议,多数观点认为量刑过重,而从无期徒刑到5年有期徒刑,改判幅度也不可谓不大。如果单纯从法律条文出发,一审判决其实算不得错;不过,考虑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重审判决,似乎更能体现法治与人文的内在统一。
  华南虎照案终审:
    “周老虎”终是“纸老虎”
    案情:“周老虎”终于被认定是“纸老虎”。在全国人民的关注下,在“华南虎照”出笼一年多后,2008年11月,陕西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周正龙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此前,周正龙拿着以纸老虎为“模特”的照片,差点以假乱真。
    点评:周正龙被判刑了,这是作假者应得的下场。“周老虎”被揪出来并获刑,社会各界特别是网民的热切关注功不可没。而对于周正龙案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集团,人们依然有权追问。
    “亿元贪官”姜人杰案:
    反腐形势仍严峻
    案情:今年10月,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主管城建等领域的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四家房地产公司和一家科技公司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其中最高单笔受贿竟达8000余万元。
    点评:姜人杰创造了受贿总金额、单笔受贿金额两个可耻的“新高”。受贿亿元以上,那个1后面的8个“0”触目惊心!今年以来,同为“土地巨贪”的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等也相继受审判刑。姜人杰等案件说明,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如何实现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创新也是人们的新期待。
    黄光裕被拘:
    揭开“中国首富”的神秘面纱
    案情:当黄光裕以430亿元的身价登上胡润富豪榜的榜首不久,这位“中国首富”随即遭警方拘查。11月,北京警方证实了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遭拘查”,证监会随后承认黄涉嫌“三联商社和中关村科技两家上市公司在重组、资产置换中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点评:又一个“首富”被刑事调查。如何为企业家创造健康的市场环境,企业家如何建立基业长青的“企业观”,都值得思考。
    天水高考替考案:
    严把高考“利益关”
    案情:2008年10月,甘肃天水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天水高考替考案”公开宣判,以徇私舞弊罪一审判处天水六中原教师蒋鑫等5名主犯有期徒刑3年至拘役5个月不等。法院审理查明,蒋鑫利用师生、亲属、同事等社会关系,采取给好处费等手段,伙同他人为多名学生非法取得天水市户籍、假学籍和报名资格,并实施非法替考。2008年6月7日,全国高考第一天,这一替考黑幕被发现。
    点评:作为我国规模最大、组织最严密的考试,高考背后的“漏洞”和“黑幕”,其原因在于非法利益链作祟。非法替考也好,高考移民也好,高科技作弊也好,说到底都是在挑战公平性这一高考的基本特性。那些打高考主意的人,必须要被依法打掉。
  三鹿毒奶粉案:
    “潜规则”必须“见光死”
    案情:2008年9月,根据连续对三鹿集团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的深入调查,公安机关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三鹿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刑事拘留。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点评:三鹿毒奶粉事件暴露出了国内整个奶业“潜规则”。正是对食品安全的漠视,对不法行为的纵容,才酿成婴儿重病乃至死亡的悲剧。食品安全事关民族未来,痛定思痛,希望三鹿毒奶粉事件成为中国食品行业最后一次安全事故。
  杨佳袭警案:
    暴力行凶法不容
    案情:2008年7月1日,北京青年杨佳携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疯狂袭警,致6死4伤。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杨佳袭警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杨佳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杨佳于11月26日被执行死刑。
    点评:杨佳袭警案判决后,北京大学教授储槐植等知名法学家认为,在社会转型、价值观念多元的背景下,公众对杨佳袭警杀人案虽有不同声音,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即认为杨佳袭警致六死四伤,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无论有什么理由,暴力行凶致无辜者死伤,都为道义和法律所不容。
    “王木匠”巨骗案:
    官僚主义是帮凶
    案情:2005年3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来了一位名叫“郑泽”的港商,自称要在呼市商业繁华区盖“西北第一高楼”。然而,在呼市为此炸掉市公安局指挥大楼后,“郑泽”尽管获得了种种不可思议的优惠政策,“西北第一高楼”还是很快成了烂摊子。警方调查显示,“郑泽”原名王细牛,是一个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木匠。此前,他还曾用相同手法,以建设“宁夏国际村”为名实施过诈骗。王细牛在各地行骗,涉案金额高达十几亿元。最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王细牛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点评:被抓起来的是王细牛,丢人的是为王细牛一路绿灯、摇旗呐喊的一些地方官僚主义者。王细牛之所以“牛气十足”,关键是抓住了一些地方官员好大喜功的心理,围绕献礼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大做文章。(刘丹 杨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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