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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强推母乳喂养致婴儿饿成脑瘫被判赔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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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l 发表于 2008-12-27 18: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在推行母乳喂养过程中,一名新生儿因母亲奶水不足被饿成脑瘫。近日,市二中院终审认定医院不注重个体差异,一律禁止喂食任何乳制品的机械性方式存在过失,应赔偿患儿21万余元。
    2004年12月,男婴齐齐在垂杨柳医院降生,两天后出现尖叫、惊厥等症状。21天后,出现颅内出血、低血糖等。后经诊断,齐齐为精神运动发育障碍,脑性瘫痪,症状性癫痫,构成三级伤残。
    齐齐的父母随后起诉垂杨柳医院,称医院机械推行母乳喂养才导致此后果。齐齐的母亲称,她是剖宫产,产后没有奶水,但医院坚持要求母乳喂养,并警告喂食奶粉后果自负。最终,齐齐在连饿了几天后成了脑瘫。他们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开庭时,医院辩称,齐齐正常出生后3天内并无特殊异常表现,其颅内出血等后果是其自身病情的自然发展,医院没有过错。对于为何推行母乳喂养,医院称是应上级要求,母乳喂养是最科学的哺育方式。
    一审期间,法院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进行了司法鉴定,结论认为,垂杨柳医院有一定的过失。首先,医院没有充分重视齐齐母亲产后两三天奶量小、新生儿摄入量不足问题,对产妇饮食的关注和指导不到位。其次,医院对齐齐是否存在明显的饥饿状态观察不细致。院方这种不注重个体差异性、一律禁止喂食任何乳制品的机械性推行母乳喂养方式是齐齐低血糖发生的主要原因,而低血糖可以影响脑细胞组织功能,严重者造成神经系统永久性损害。
    不过,鉴定机构也认为,造成脑瘫的可能因素很多,且相互联系相互作用,难分主次,低血糖是其中因素之一。
    一审法院审理后,酌定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额度为15万余元。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最终,二中院综合考虑齐齐尚幼等实际情况,认为一审法院确定的医院赔偿比例偏低,将其调整为40%。(记者 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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