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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交车爆炸案开审 嫌犯为买六合彩威胁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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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OCNsgA 发表于 2009-1-17 01: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穗125路公交爆炸案疑犯黄新昨日在海珠区法院接受审判。海法宣 摄  
  疑犯欲借爆炸威胁广州市长对某报施压,让该报透露六合彩特码,审判结果择日
宣布   
    昨日上午,轰动一时的穗125路公交爆炸案在海珠区法院开审。检方指控疑犯行为已构成爆炸罪,辩护律师辩称疑犯主观上并不希望爆炸发生,其行为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法院认为此案部分证据有待评议,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布。
    疑犯现年25岁,进庭时面露笑容
    由于关押疑犯的广州市第三看守所距离海珠区法院较远,运送疑犯的警车10时许才到达法院,原定于9时30分开庭的此案于10时11分正式开庭。疑犯黄新在进入审判庭之时,露出短暂的笑容。
    海珠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疑犯现年25岁,广西宾阳县露圩镇百合村人,初中文化程度。据介绍,2004年,黄新因犯盗窃罪被广西警方拘役5个月,于2005年2月刑满释放。
  最初施爆对象并非公交车,取出假钱欲炸取款机
    据检方介绍,黄新最初的施爆对象并非公交车,而是银行的自动取款机。
    黄新在庭上陈述,2008年8月9日,他在花山镇某银行自动取款机中取出600元钱。当日下午,他准备乘车出去玩,售票员告诉他所持600元中有500元为假钞。
    对此,黄新十分气愤,但考虑到已经离开取款机,缺乏充分证据,所以没有找相关银行交涉,而是选择了报警。警方提供的110警情信息表证明,黄新报警行为属实。
    在此期间,黄新由于追求同公司女同事被拒,心情沮丧。黄新的几名同事向前往调查的警察反映,黄新平素性格古怪,颇为孤僻,在实施爆炸前的一段时间工作不上心。
    诸事不顺导致黄新对社会不满,欲加以报复。在家乡时经常炸鱼的黄新,熟悉爆炸装置的制作,于是利用公司的废旧钢管等材料制作了两个爆炸装置,并将爆炸对象锁定为取到假币的自动取款机。但由于惧怕被取款机上的摄像头拍摄,黄新最终放弃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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