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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吞装修管理费 物业员工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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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fKIXdu 发表于 2009-1-24 10: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物业公司客服部4名员工,勾结起来私吞业主装修管理费。记者昨天获悉,这4人被(北京)朝阳法院判处拘役半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同时宣告缓刑。
    北京集祥物业公司负责紫玉山庄的物业管理。黄某是客服部经理,李某等3人是其手下员工。检方指控称,2005年10月,黄某提议他们联合起来私吞业主
的装修管理费。提议得到赞同后,杨某便负责收装修管理费,李某负责购买收据,其他二人巡视业主的装修情况。2006年5月至10月,他们4人采用不入账的方式,将9名业主的装修管理费总计17790元私吞。
    2006年10月,一名业主找到物业公司,说杨某收取的施工保证金等费用过高,想在物业公司查查,问问是否弄错了。财务部门查找后发现,杨某并未将这笔钱交给公司。物业公司报案后,杨某等4人被警方抓获归案,随后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诉。
    法庭审理后认为,杨某等4人作为物业客服部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可向业主收费的机会,私吞装修管理费,构成了职务侵占罪。鉴于他们认罪态度好,从轻判处并宣告缓刑。(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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