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化进程的加剧,国际投资成为驱动国际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国际投资的迅猛发展,客观上促使在国际范围内建立一个综合性的专门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多边条约的需求越来越显得迫切。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着手起草并组织谈判的《多边投资协定》(Multilateral Agreement on Investment,以下简称MAI)可谓应运而生。尽管该约由于种种复杂因素至今尚未生效,但从某种程度上看,其体现了国际投资制度的发展趋向,尤其是对国际投资的待遇制度将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本文将通过对MAI特别对外资待遇制度的分析研究,考察其对现代国际投资法及我国外资法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调整我国外资待遇制度的粗浅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