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因为一步到位总是比较诱人,所以二十世纪以来大部分落后国家都还是被激情的卢梭所打动,热衷于通过革命之路一次性解决问题。但可惜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化生产方式,其最根本的要求就是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特别是实现大量社会资本的积聚和分配。而法俄式道路所带来的巨大社会制度变革,非但无益于社会资本的的积累,反而会打乱资本积聚的过程。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社会财富在社会变革之后被打散,只好再次从头开始下一个积累的过程。正如我在以前发表的论证上海能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文章中曾引用过的那样,资本积累需要稳定的法治环境保障,这一观点也为秘鲁经济学家索托最近的研究所佐证。索托先生在考察了多个拉丁美洲和非洲地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史之后得出一个结论,资本主义在很多发展中国家没能成功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没有启动资本,而是因为没有能够长期促进和保障资本累积的法律制度环境。(见Hernando De Soto, The Mystery of Capital—Why Capitalism Triumphs in the West and Fails Everywhere Else,Basic Books,2000)换句话说,不是因为没有钱,而是因为没有促进和保障钱生钱的制度。这个观点其实与不少历史学家对中国历史的看法有所吻合,中国在数千年的文明进程中,始终未能实现由专制国家向契约国家的转化,未能建立一套相对稳定和独立的法律制度,而是不断陷于金观涛先生所提出的“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下那种一朝一代政权更替的历史循环中,结果资本积累的过程一再被推倒重来,一再错失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