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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天受理举报153件 山东高院将“五个严禁”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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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mefjn 发表于 2009-2-6 16: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法“五道禁令”严刹腐败风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五个严禁”的规定后,山东高院于1月15日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的
具体内容及高院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群众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举报。截至2月4日下午,山东高院共受理各类举报电话、来信153件(次),其中人工接听电话91件,有效电话录音18件,电子邮件举报15件,来信25件,来访4件。
    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五个严禁”规定公布后,省法院举报电话受理投诉数量比平日猛增数倍,群众已经把这个电话变为反映法院工作问题的一个窗口,反映的问题相当广泛。从内容上看,举报违反“五个严禁”的仅占14%,约34%的来信来电是对审判结果不服或者对案件执行情况不满,约40%的电话是反映法院工作中的其他问题,而有些群众打通举报电话,只是为了咨询诉讼知识。
    据介绍,对于收到的投诉,纪检监察部门每天都要进行登记、汇总和分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予以处理。对一些举报线索具体、反映问题重大的,高院实行督办,要求有关法院在10天之内上报结果,1个月之内报告最终处理结果。对于实名举报的,更是要求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同时,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就近高效监督法院工作,山东高院要求各地法院迅速开通24小时自动录音举报电话。目前,山东所有地市中级法院、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和青岛海事法院都已经开通,并向社会公开。各基层法院也都积极筹备,有些基层法院也已经开通了24小时自动录音举报电话。各级法院也纷纷在窗口部门张贴或者散发“五个严禁”的有关宣传材料,方便来访当事人及广大群众监督法院工作。山东高院从1月9日起,就在院机关大屏幕滚动播出“五个严禁”内容,并在立案大厅悬挂了“五个严禁”牌匾,并印发了“五个严禁”监督卡,让当事人从一进法院门就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向所有法官发放“五个严禁”提示卡,同时把“五个严禁”内容更换到廉政警示桌牌上,随时提醒广大法官遵纪守法,时时刻刻牢记“五个严禁”,严守“五个严禁”。 (马丽 李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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