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382|回复: 0

人力三轮车的色彩

[复制链接]
dxdfgkj 发表于 2009-2-8 21: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生活的这个城市,多出许多人力三轮车,主要载人,二元起价,稍远一些的路程或者春节时也只需三元。干这行,风里来,雨里去,很是辛苦,但这几年需要自谋职业的人越来越多,他们都将目光瞄准了这个投资小且收入尚可维持生计的行业。  V4 m3 w, d! r
  车多了,管理的需要也就迫切起来,借鉴机动车的管理方式,管理者从一开始就要求所有三轮车都应取得由他们审批的运营牌照,每年还得交一笔管理费。由于从业者人数众多,一时间洛阳纸贵,这个牌照相当紧俏。原本对收取管理费意见很大的人们根本顾不上为此烦恼,现实最大的问题在于如何拿到牌照,保住饭碗。很多人就因为稍有迟缓而没能拿到牌照,管理费倒是无须再交了,但他们的三轮车立即变成了“黑车”:只能利用黑夜的掩护偷偷地卖点苦力,还得冒着受到严厉惩罚的风险,轻则罚款,重则没收“黑车”。
# ?5 z. c$ F# O. t2 J- z  管理者很快将管理的重点转为查处“黑车”:无照上路的三轮车一律没收。城市不大,纠查的力度与密度加大以后,多数“黑车”很快“落网”。为显执法之严厉,有关方面搞了场声势浩大的现场销毁活动:于市中心开阔处打上巨型横幅标语,上书诸如“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之类的吓人话语,等围观者纷纷涌来之时,将收缴来的“黑车”一字排开,用压路机的铁滚子轰隆隆地碾成一堆废铁。那一天,我在人群中听到了很多声叹惜,还有许多激愤的斥责,当然被骂的并非“黑车”,相反,它们的主人成为多数人同情的对象。) I$ e! R4 v4 a% E9 i4 l6 X
  从此以后,人力三轮车的管理步入了管理者理想中的秩序状态,从业者交费办照的热情看起来十分汹涌,大街小巷中穿行的三轮车都有了统一的标识。似乎是为了缓解人们对管理费数额的抱怨,管理者在新的标识当中显眼地印上“起步价三元”——比市场价多出一元。可惜这个起步价从来就没有执行过,坐车的顾客根本不理会这个涨价标志:眼看三轮车越来越多,这车费哪有不降反涨的道理。总而言之,尽管这笔管理费最终扣减了从业者那份本就微薄的收入,尽管管理者除了收费、处罚之外,看起来并没有做些什么实在事,但似乎多数人已经服从了这样的管理方式。# O( u3 b9 S: y
  新的问题随之而来,由于交费办照的人越来越多,管理者审批出去的运营牌照很快就远远超出了市场的容量。从业者最先感受到了恶性竞争的艰难,生意越来越少,顾客们出的价格越来越低,为争客源或“势力范围”而与同行之间的争执甚至斗殴已经成为家常便饭。市民们在享受低廉的服务后也感受到某种不便,街上的三轮车越来越多,挤占了很多路面、空地,交通秩序正日趋恶化。管理者很快就找到了解决之道,他们将三轮车涂上三种色彩分为三类:绿色与蓝色按单双日轮流上路经营,黄色可以每天上路但只能运营半天。这样,三轮车的总数虽多,但每日能够提供服务的却锐减了一半,交通秩序顿时大为改观。虽说三轮车的从业者之间部分避免了恶性竞争的折磨,并且开始享受“强制休假”的待遇,但他们的总收入却进一步减少了,于是“违规上路”的现象开始出现并且越来越普遍,管理者的“新政”有了新的危机。
, S0 c( [5 v0 B4 m  管理者随即就有了新的查处与惩罚措施:扣车。扣上三、五天,屡教不改者扣上半个月,这对于以此为生的从业者及其家庭而言,如此惩罚无疑会让人印象深刻从而不敢再犯。后来管理者又发现,节假日期间,由于客源充足,违规现象特别突出,将这些车全部扣来根本没地方存放,管理者于是发明了一种令人叹为观止的惩罚方式:强行拆掉三轮车的关键零件,让从业者一时无法上路。一开始是拨气门心,算是警告;不行就拆坐垫,算是严重警告;再不行,卸掉一两个车轮,非得让你花上一笔肉痛的修理费。
+ C) q; d' ~9 j" r  {  人力三轮车的从业者与他们的管理者渐渐成为越来越对立的两面。后者凭着他们想象中的管理与惩罚权力不断地加强执法的严厉程度;前者的不满甚至愤怒也随着这种严厉而越来越强烈。聚满了劳累一天的三轮车夫的澡堂子成为汇集这种情绪的场所,我在那里听到了三种声音:一是异口同声的抱怨,用的词儿虽然难听但却显得十分的无奈;二是部分人试图联合起来,希望以武力寻找个出口气的机会;第三种声音很特别,原话如下:他们(指那些管理者)凭什么给我们发证?凭什么限制我们揽客?这是侵害我们的劳动权利!我们要告他们!我就不信,法律不准许我们凭力气吃饭!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1-14 14:45 , Processed in 0.088626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