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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看到砸“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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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2号 发表于 2009-2-11 00: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再次看到砸“奔驰”
   
    河水
   
    翻阅3月9日的扬子晚报,一则“又一辆奔驰‘牺牲’了”的报导(并配发照片)印入眼帘,文中是这样描述的:“2002年3月8日下午1点,武汉野生动物园再次成为媒体的焦点——一辆白色奔驰S320轿车被当众砸得面目全非。整个砸车的过程持续了不足10分钟,奔驰轿车的两个前车灯、前侧车窗玻璃、两侧车窗玻璃以及奔驰的徽标均被砸毁。50余名媒体记者在现场目睹了砸车的全过程。这辆奔驰S320轿车悬挂北京黑色外企牌照,属于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北京车主,他对奔驰公司的态度较为愤怒,并发誓‘如果中国消费者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今生决不再坐奔驰车’。这位车主为了号召同胞拒绝奔驰,唤醒国人的尊严,他委托野生动物园砸烂了自己的奔驰车。据称,广州一位奔驰车主也称将把自己的一辆奔驰S500轿车运往武汉,并在武汉野生动物园当众砸掉。”
    继2001年12月26日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将SLK230奔驰轿车在自己的园内当众砸毁,时过70多天,又一辆奔驰轿车在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被当众砸毁,步其后尘者还将有广州的一个车主。看来,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将要易名“砸车园”了。
    从媒体对砸“奔驰”一事的相关报导来看,砸“奔驰”的起因是“奔驰轿车的质量问题得不到处理”,砸,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目的是“为了唤醒国人的尊严”。砸了自己的东西,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因果关系真得让人难以理解;毁了近百万的国家或个人的财产,就能唤醒国人的尊严,这样的逻辑推理更是不可思议。至少,作为国人之一的我,最心疼的还是那几辆被砸或即将被砸的奔驰车。
    稍有理性的人不禁要问,为什么就不通过正当途径来解决矛盾,而非要采取这样的形式来渲泄不满?为什么就不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纠纷,而非要用这种砸车的方式来找国人的尊严?为什么这愈演愈烈的砸车事件就无人过问和制止?其实,维护合法权益的渠道很多,协商、谈判、媒体曝光、诉诸法律等都是我们常见与常用的维权方式。但他们并没有选择这些合法合理的途径,而是采用毁坏财物的方法来示威泄愤,这实在不是明智之举,更不应成为倡导之风;同样,砸车不仅不能唤醒国人半点的尊严,反而暴露出原始、落后、愚昧的复仇心态与粗暴、冲动、阴暗的自卑心理。这种做法不但有碍社会的进步和文明发展,还会给社会带来治安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引发其他矛盾的加剧。而这种心态与心理在我们所拥有的几千年来谦让、理性的文化底蕴之间形成巨大的反差,这不能不让人失望。
    在3·15到来之前,再次发生砸“奔驰”事件,他不仅说明维护消费者合法道路布满荆棘,而且也说明要建立一个法治国家的道路漫漫。我们只有唤醒国人的法律意识,唤醒国人的理智,唤醒国人的文明,才能真正找到国人的尊严。
    我们希望不再有砸“奔驰”的事件发生。
   
    写于2002年3月10日
    字数:1130
    电子信箱:tk@wx88.net
   
    【写作年份】2002【学科类别】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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