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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输错血的马拉松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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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qvvvgF 发表于 2009-2-11 10: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科学的进步使人类发现,人类除了有A、B、O、AB血型以外还分Rh阴性和阳性,在输血的过程中,即使A、B、O血型一致,而Rh血型不一致,被输血者同样遭遇死亡和产生抗体的厄运。谢晓荣,这个属于Rh阴性血的女孩,因为8年前的一次车祸,被医院错输了Rh阳性血,虽然她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但是永远地背负了另一个恶果——她的体内已经产生了抗体,她的将来是面临一个医学上至今无法解决的难题——如果她的丈夫属于Rh阳性血,他们将无法生育健康的宝宝,要么是溶血儿,要么是死胎。( O7 {0 r: |( ~3 A+ x
  这给谢晓荣未来的恋爱、婚姻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为了给女儿赢得一个有保障的未来,谢晓荣的母亲坚强地走上了长达8年的维权之路。她的上访导致国家将检验Rh血型写进了新的输血规范,她的诉讼促使天津建立了Rh阴性稀有血型血库。但是,谢晓荣的损失赔偿问题却一波三折,充满争议。7 S- M# I6 r+ P7 Q0 F# k+ T*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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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t* L! N. x: p# u  母亲发现“血疑”
' x) ^+ [1 g3 E  事情发生在天津市。
9 A; i) e- k; R: \# q  1997年5月30日中午,初三年级学生谢晓荣放学后出去买午饭,路上发生了车祸,在天津市塘沽东大街她被一辆汽车撞伤,导致多发性骨折,当天下午两点被送往天津医院救治。( ^, P/ P) m2 S+ ?$ L  b
  医院经过检验,确认谢晓荣的血型为AB型,当晚六点,800毫升的AB型血被紧急输入了谢晓荣的身体,谢晓荣接受了第一次手术。
' l# _( y1 T4 B7 {; P' Y) {  6月4日,天津医院为谢晓荣做第二次手术,进行骨折部位切开复位钢板固定。此次增加了血液Rh血型化验,检验谢晓荣为Rh阳性,术中谢晓荣又被输入了2000毫升Rh阳性血。3 i+ D+ q$ m6 y% T; \+ [) [9 N
  手术后,谢晓荣的母亲李耀兰发现女儿持续出现寒战、心慌、气短等症状,大夫称因为手术室凉,这是正常的手术反应。但是令李耀兰夫妇不安的是,女儿的心电图显示心跳不正常,血压也不正常。对此,大夫怀疑是青春期甲亢,但是相关的化验又显示没问题。
- z2 W$ O$ B& w9 U( y  随着时间的推移,谢晓荣的身体慢慢恢复了,李耀兰夫妇便不再追究这件事。5 V% L- X7 T/ [# T. E5 T7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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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Y- u- ], w0 P" T# N0 R4 w  一年多后的1998年11月3日,谢晓荣因为“左股骨干及锁骨骨折内固定术后,左膝髋关节僵直”再次住进天津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手术前,李耀兰夫妇被告知,申请预备的血不能输了,李耀兰夫妇请求用自己的血为孩子输血,医生也说不行。
; O$ [1 Z$ c* n4 T* T0 {: ~& f  “为什么?”李耀兰夫妇感到不解,父母都不能为孩子输血,这在医学上说不通。化验室回答说,两次输血间隔太短。医生说,医院有血液回收机,可以将病人手术中流出的血回收,处理后再输给病人。匆忙中,李耀兰同意了这个方案。
* W% @6 e; T4 t6 v: I  然而对于女儿的血液问题,李耀兰越想越觉得奇怪,为什么自己和丈夫都不能给亲生女儿输血?在多次追问天津医院无果后,李耀兰要求天津医院请血研所的专家为女儿会诊,并主动交了会诊费。
/ C* ^( w/ X2 w9 E% L4 Q- Q' v8 w  结果,会诊迟迟没有音讯。在李耀兰的不断追问下,医院医务室告诉她会诊已经做完了,没事。如此草率的一句话不能让李耀兰信服,她用了3天时间查找并见到了血研所负责此次会诊的专家,反复说明来意,专家没有隐瞒,告诉她“你的孩子输错血了”。但是,专家并没有告诉她怎么输错的血,“你自己看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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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5 ~: P' e# x: @% e  输错血真相大白
# v  H0 o9 T6 g# I8 N, T  李耀兰预感到女儿的事情不会很简单,她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一头扎进了书里——跑遍了市图书馆、科技情报站、医大图书馆等天津大型医学文献机构,凡是血液学的资料,李耀兰都不放过。% p7 ~+ S/ r$ K; B
  作为一个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家庭妇女,资料中有不少李耀兰看不懂的地方,遇到这种情况,她就会带着问题去请教医院血库专家。她的请教对象从天津到北京,直至中国输血协会秘书长。几年下来,李耀兰已经可以和专家们坐到一起讨论血液学了。% r  q! j0 Z' D, E! u: ~9 {3 g& r
  其间,李耀兰设法得到了谢晓荣的住院病历,病历显示,在女儿第一次输血时,医院只是检验了A、B、O血型而没有检验Rh血型;女儿第二次手术时,医院检验了Rh血型,呈阳性。而第三次手术女儿的Rh血型检验却呈阴性。李耀兰清楚了女儿输错血的事实。女儿的真正血型是Rh阴性AB血型,天津医院由于第一次输血漏检,第二次输血错检,致使女儿错输了整整2800毫升阳性血。* L2 j- I6 `( q& H& ~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ABO型血型分类,是1921年由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向全球推广认同和使用的,它包括A、B、O、AB四种血型,即按红细胞所含有的抗原来分型,可以避免病人因输血而频发的血液凝集导致病人死亡的悲剧。7 Z& L( Z9 }0 {
  随着研究的深入,除了ABO血型外,更多的血型被发现,像ABO血型这样依据红细胞抗原来区分的血型就有多达二十多种血型系统。Rh血型是1940年由美国科学家发现的,依据红细胞上是否具有一种D血型物质(抗原)而被分为Rh阳性和Rh阴性。
7 d1 [6 f6 H% g% q/ r6 H  Rh阴性的分布因种族不同而差异很大,在汉族中,Rh阴性属稀有血型,仅占千分之三,如果同时考虑ABO血型和Rh血型系统,在汉族人群中寻找AB型Rh阴性同血型人的机会不到万分之三,十分罕见。
/ \4 H1 n# }/ n& N2 ?! t  Rh血型检查在临床上的重要性,仅次于ABO系统而处于第二位。在输血时,即使ABO血型一致,Rh血型不合同样也会危及生命,如果Rh阴性的人输入Rh阳性的血液后(特别是多次输血),在其血清中可出现Rh抗体,若以后再输入Rh阳性血,即可发生凝集,造成危及生命的溶血性输血反应;如果Rh阴性血型的女子与Rh阳性血型的男子结合,怀上Rh阳性血型的胎儿,也可能因母子血型不合而激活Rh抗体,发生死胎、早产和新生儿溶血症。
0 v, A+ P2 v! [% ]  李耀兰感到后怕。女儿被两次错输了2800毫升的Rh阳性血液仍能活下来实在是一个奇迹,但是女儿的体内不可避免地存在了Rh抗体,她将来的健康和生育面临了巨大的危险。为此,李耀兰再次找到天津血研所的那位会诊专家,专家确认了李耀兰在医学文献上看到的结果,同时表示,目前的医学水平无法消除Rh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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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j/ Z4 R) p9 h+ c" v* x  促成新临床输血规范
9 K/ N" B) g, K5 f  G( A6 {- h& {  接下来的日子,李耀兰一次次地找天津医院讨说法,都被推了出来。她又去找天津市卫生局,要求对女儿输血事件作技术鉴定,也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她找到了卫生部。# C" ~% `% D2 R4 A( [& |% U" _6 j7 \
  卫生部医政司输血办公室主任接待了她,坚称两次输错血还能存活不可能,意思是怀疑谢晓荣输错血的事实。事后李耀兰了解到,Rh阴性被输错血仍能存活的事例在全国范围内都很罕见。之后,李耀兰又带着病历、化验单和一本叫做《最新输血技术学》的医学专著先后两次进京,证明谢晓荣输错血的事实和能够存活有医学依据。当李耀兰第四次进京的时候,卫生部医政司告诉她已经就此事给天津市卫生局发了文,要求其妥善处理这场医疗纠纷。
  O* s7 |: T, v" w' b" `  就在李耀兰上访不久,卫生部出台了一项新的输血规范,新规范规定医院为患者输血前必须检验患者Rh血型。这条规范的出台被称做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使占全国人口0.3%的Rh阴性稀有血型人群的生命、健康安全得到了保护,避免了谢晓荣事件的再次发生。
: F9 a0 Q8 i1 k2 |/ S  而媒体对谢晓荣输错血事件的跟踪报道,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在《今晚报》的组织下,天津成立了稀有血型人群联谊会,天津中心血站也从此建立了稀有血型血库。
0 v3 i, g; V1 X& Z5 e  以“注意义务”结案9 L2 @! R5 R' x, ?$ z! g- W
  在卫生部的要求和李耀兰的不断追问下,对谢晓荣医疗问题的区市两级鉴定最终实现,但结果都是,因当时国家没有必须检验Rh血型的有关规定而鉴定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天津医院没有责任。$ [. ~8 M! t3 J1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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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谁该对输错血事件负责?
/ p4 X4 f% W: o8 B  李耀兰将肇事司机告上了塘沽法院,法院判决肇事司机与输血问题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不负有责任。
  V$ @. U9 ~/ ]* M  2001年3月2日,李耀兰又向天津医院所在辖区的河西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在谢晓荣被输错血问题上对肇事司机和天津医院进行确责。& x5 [/ q  Y3 \6 {# s) Y
  庭审中谢晓荣体内是否存在抗体成了原被告争论的焦点,经天津市血液中心鉴定,谢晓荣抗D效价为1?2,这个结果与2001年5月谢晓荣自行到市血液中心鉴定的抗D效价1?8的结果相距甚远。李耀兰持有异议,申请对错误输血造成的伤害和伤害程度进行鉴定,法院委托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a>中心进行鉴定,该鉴定中心称对未来情况无法确定,因而“无法鉴定”。据此,法院判决天津医院在输血问题上不存在过错,而因此造成的谢晓荣在未来生活中再输入阳性血和影响生育的严重后果,证据不足。肇事司机与输错血没有直接关系,不应承担民事责任。谢晓荣案被驳回。2 n" m2 n0 m% `, L" }# a+ D
  李耀兰不服,她认为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a>中心出具的鉴定有失公允。她身带医学文献顶着严寒赶往上海,经过艰苦的据理力争,迫使该鉴定中心收回原鉴定,出具新的鉴定书:因为自身技术原因,无法对谢晓荣输错血的结果进行鉴定。于是,2002年2月,李耀兰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继续要求确认输错血责任。为了说明谢晓荣被输错血导致的伤害后果,李耀兰给法官抱去了厚厚六本医学专著,并在本案相关页面夹了纸条。
# |0 ^/ G* z3 |# L  2002年9月,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天津医院在输血上不存在过错,肇事司机也不是输错血的直接责任者,无法追究二者的过错责任。依据是天津医院首次为谢晓荣输血没有检验Rh血型,不违反国家操作规范;第二次输血检验Rh血型是依国家操作规范进行,而检验出谢晓荣血液呈阳性属于因首次输入阳性血而造成的假阳性。但是,法院采信了谢晓荣被输入Rh阳性血后已在体内产生抗体,一旦再接触阳性血,即可能出现残废、死亡、死胎、溶血儿等危险情况的医学后果。法院认为,虽然无法追究天津医院和肇事司机的过错责任,但是,作为输血操作者和交通肇事者,二者与谢晓荣可能出现的损害后果都有因果关系。根据《民法通则》“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着公平原则,法院判定,“将来谢晓荣一旦发生因此次被输入Rh阳性血导致的损害后果,经鉴定排除了其他因素和谢晓荣个人因素,所发生的各种经济损失由天津医院和肇事司机各承担60%和40%的责任。”
' f( b; W, x3 ?. H  但同时,法院也指出谢晓荣负有防止损害结果发生的注意义务:“要尽量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防止各种危险情况的发生,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出现医学文献记载的危害结果。”并进一步强调,“谢晓荣是否完全履行了上述注意义务,对避免出现损害结果至关重要。”* _' e4 E$ _3 W8 b  ]8 o" Q
  这个判决终于让谢晓荣损害赔偿问题见到了一点曙光。但是,仔细分析之后,李耀兰发现这点曙光不过是个“美丽的神话”,问题出在法院给出的“注意义务”上。
  ~- l: O* [2 d( }( Y  李耀兰说,法院给谢晓荣规定的“注意义务”在权利义务上是不对等的。输错血使谢晓荣失去了恋爱自由和正常生育的权利。首先,她必须嫁给Rh阴性血型的男子,才能保障生育正常的胎儿。但是,我国人口Rh阴性血型人口只占0.3%,天津Rh阴性血的人少之又少,谢晓荣几乎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选。其次,现在谢晓荣和她的同学a>相爱了,而这个男孩恰恰是Rh阳性血型,按照医学文献,由于谢晓荣体内存在抗体,他们怀孕自己的孩子出现溶血、早产、死胎的几率是100%。面对恋爱的困惑和正常生育权利的丧失,法院规定的“注意义务”除了要求谢晓荣默认权利的丧失,选择终身不育外,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没有给出任何相应的补偿。
* V: u) z# E. a1 y& }  另一方面,一旦谢晓荣怀上了她现在男朋友的孩子,出现了医学已知的悲惨后果,天津医院和肇事司机又完全可以请求法院认定谢晓荣没有尽到“注意义务”而免除责任,这样未来损害赔偿的“4?6分责”实际变成了“一个美丽的神话”。$ g  q' S. s. O3 I1 {"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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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讨恋爱、结婚、生育权' ?! }4 ~: t7 _* m, h  @# i
  李耀兰说,我国宪法、民法、婚姻法都赋予了每一个公民自由恋爱、自主结婚和正常生育的权利,而法院给出的“注意义务”显然封死了谢晓荣的这些权利,使谢晓荣面临着得不到任何赔偿的危险。
4 y; g7 }/ Q0 T  李耀兰认为,天津医院因为输错血,致使女儿失去了自由恋爱和正常生育的权利,而五次诉讼下来,天津医院除了花50元诉讼费a>外,不承担任何过错责任。而来之不易的“四六”分责判决却是一个“美丽传说”。谁来对谢晓荣的未来负责?5 d7 ^9 Y- W6 L
  李耀兰开始寻找新的诉讼渠道。6 W. ]+ I1 X# L2 d& e
  2002年11月,李耀兰向塘沽区人民法院提出了10万元精神赔偿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肇事司机和天津医院的行为对谢晓荣的健康权和恋爱权、婚姻权、生育权造成了侵害,使谢晓荣面临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和痛苦,给谢晓荣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失。
* g9 t1 ~4 \/ a3 [% l' a; {: l  塘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谢晓荣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上述权利正在受到侵害,只能理解为上述权利有被侵害的可能性,精神赔偿无事实依据。同时认为,损害赔偿出自行为人过错,天津医院和肇事司机在医患关系中不存在过错,无过错则不负赔偿责任。据此,法院驳回了李耀兰的诉讼请求。+ |$ I/ A+ c& U" r  Q& X
  2003年4月,李耀兰就10万元精神赔偿请求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法院再次以同样理由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k, N& t/ H+ o. _0 U6 X
  2004年,李耀兰又将此案申诉到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H/ V+ Z- X, P1 j  K# n$ I  李耀兰的目的很明确,她是要天津医院承担医疗责任。她说,尽管当时国家关于输血检验Rh血型的法律法规a>比较滞后,但是医疗实践已经相当成熟,天津还是走在前列的城市,三甲医院都实行了输血前Rh血型的检验。天津医院作为三甲医院,检验Rh血型的时间只需要20分钟至60分钟,当时谢晓荣从入院到手术有4个小时,天津医院有足够的时间为谢晓荣检验Rh血型。但是天津医院就因为有一个规定,急症输血可以不检验Rh血型,而把谢晓荣害到了这种地步。李耀兰要和天津医院打制度官司。
( s; x2 R9 D+ @3 M7 I  2004年已经是李耀兰为女儿打输错血官司的第8个年头。8年来,李耀兰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提前退休,啃医学专著,上访,举债9万元打官司,最后因劳累患上脉管炎,又顾不上治疗,被迫截去一根脚趾。李耀兰说,所有的辛苦都是为给女儿讨回一个公道,让女儿的将来有一个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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