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1624|回复: 0

《共产党宣言》与经济体制改革——《共产党宣言》中的所有制理论再认识(法人人权系列)

[复制链接]
RHpLUJKk 发表于 2009-2-11 10: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到199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已经整整一百五十周年了。一百五十年以来,《宣言》为全世界的社会主义事业以及整个人类的进步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然而,不可否认,人们在重视《宣言》价值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将《宣言》中的理论观点(尤其是《宣言》中关于所有制方面的理论观点)简单化、绝对化、教条化了。正因为如此,在当代中国,那些主张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人们,往往认为《宣言》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障碍;而那些反对改革的人们,又认为目前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完全背离了《共产党宣言》的基本原则,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因此,有必要对《宣言》中关于所有制的理论观点来一次再认识。
   
   
    一、《共产党宣言》没有正面回答的一个问题
   
    《共产党宣言》第二章是专门回答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们尤其是资本家对于共产主义的责难的。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有人反驳说,私有制一消灭,一切活动就会停止,懒惰之风就会兴起。
    这样说来,资产阶级社会早就应该因懒惰而灭亡了,因为在这个社会里是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所有这些顾虑,都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同义反复:一旦没有资本,也就不再有雇佣劳动了”。①
    在这里,很显然,《宣言》的作者没有正面回答和解决“私有制一消灭,懒惰之风就会兴起”的问题。
    所谓“这样说来,资产阶级社会早就应该因懒惰而灭亡了,因为在这个社会里是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不是正面回答问题,而是用的逻辑学上的归谬法从反面回答问题。所谓归谬法就是顺着论敌的思路往前走,加进新的事实和材料,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从而证明论敌的思路是不可靠的。
    所谓“所有这些顾虑,都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同义反复:一旦没有资本,也就不再有雇佣劳动了”,显然也不是正面回答问题,而是在寻找提问者为何要提问的原因。
    从辩论或者论战的角度看,采用迂回曲折的战略战术,不对问题作正面回答,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论辩方法。然而,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看,对问题不作正面回答是不行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思想大家,自然懂得从正面回答问题的重要性。然而,他们的时代,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即“私有制一消灭”的社会毕竟没有成为现实,因而他们也就没有可能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为我们解决“懒惰之风就会兴起”的问题。
    从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实践上看,“懒惰之风就会兴起”的担忧,被不幸而言中了。近二十年来,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改革者所做的工作,从联产承包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际上都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解决劳动者和管理者的“懒惰之风问题”。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懒惰的表现就是出工不出力,就是“上工如拉纤,收工如射箭”;对于管理者来说,懒惰的表现就是不负责任、麻木不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等。这种懒惰之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确实是很盛行的。今天,这种懒惰之风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抑制,但是还不能说已经不存在了,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可以断言,一旦我们的企业里面的劳动者和管理者们的懒惰之风变成勤奋之风,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也就达到预期的目标了,《共产党宣言》的作者们也就可以含笑九泉而永永无忧了。
   
    二、“消灭私有制”并非《共产党宣言》对私有制的唯一态度
   
   
    共产主义者是干什么的?许多学习过《共产党宣言》的人可能会回答说:消灭私有制。因为在《共产党宣言》中有这样一句话:“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②
    但是,笔者以为,把消灭私有制,消灭一切私有制,说成是共产党人的根本历史使命,是某些共产主义理论家对马克思、恩格斯和《共产党宣言》的曲解,至少是他们对上述《宣言》中的那句话的过分发挥。因为他们忽略了在“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这句话之前的一个重要的条件状语:“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状语是不能小看的,因为它体现了《宣言》作者的谨慎的政治态度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的理论就是消灭私有制。那么,“从那个意义上说”呢?“从另一个意义上说”呢?“从另外几个意义上说”呢?那就显然不能用“消灭私有制”这句话来概括共产党人的理论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的“这个意义”是什么意义呢?结合上下文,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宣言》又说:“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③“共产主义者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④显然,“从这个意义上说”中的“这个意义”的含义,实际上就是“反对私有制对于劳动的奴役”。如果资产阶级的所有制是奴役他人劳动的私有制,就是应当被消灭的。如果资产阶级的私有制或者别的私有制能变成不奴役他人劳动的私有制,是不是还要消灭,恐怕就要另行考虑了。这一点,《宣言》虽然没有明说,但意图是很明显的。
    有“不奴役他人劳动的私有制”存在吗?答案是肯定的:有。现今中国的私有制企业,无论是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内资私有企业,根据法律的规定,它们和公有制企业一样,要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五天工作制,不能随便延长工作时间;要为工人投保,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要实行最低工资制,最低工资标准不能随意突破;要实行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制度,不能将企业的利润全部拿走;不得打骂工人,不得侵犯工人的人身自由;等等。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的私有制,如何去奴役工人劳动呢?
    当然,在有些地区,由于私有经济起步较晚,管理经验不足,在运作上离法律规定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甚至严重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但大多数私有企业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有一些私有企业的所有者不仅不奴役他人,而且还能有意识地利用自己的财产发展自己,服务社会,造福乡里。
    如果能够准确地理解《共产党宣言》的精神实质的话,我们对私有制就应当采取三种不同的态度:其一,对于奴役他人劳动的私有制,采取反对和消灭的态度;其二,对于不奴役他人劳动的私有制,采取允许和保护的态度;其三,对于发展自己、服务社会、造福乡里的私有制,采取保护和鼓励的态度。
    由于在《宣言》的写作年代,资本奴役劳动的情况比较普遍和严重,所以《宣言》的作者就着重强调了上述三种态度中的第一种态度。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毕竟是思想大家,毕竟是革命导师,他们在强调“消灭”这一态度时,很谨慎地加了一个“从这个意义上说”的条件状语,为我们今天从容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留下了理论上的余地。这是我们应当予以充分重视的。然而,有些人却无视这一余地的存在,硬是将马克思、恩格斯对待私有制的多种态度归结为一种态度——消灭态度,硬说中共十五大关于发展私有经济的政策背离了马克思主义,这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又是什么呢?
   
   
    三、同传统的公有制和私有制决裂
   
    在《共产党宣言》中,作者还讲过这样一段话:“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⑤
    在有些理论工作者看来,这段话也是《共产党宣言》乃至马克思主义主张消灭私有制的根据。但在笔者看来,这段话正是我们今天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引导和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理论根据。这里的关键在于我们对“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的理解。
    首先,我们应当弄清楚“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的外延究竟有多大。一般认为,《宣言》中讲的“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就是“传统的私有制关系”。但是,笔者以为,“传统的所有制关系”既包括“传统的私有制关系”,也包括“传统的公有制关系”。否则,《宣言》就应当直接了当地说“同传统的私有制关系决裂”,或者连“传统的”这个定语也不要,而直接说“同私有制关系决裂”。《宣言》没有说“同传统的私有制关系决裂”,更没有说“同私有制决裂”,而是说“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决裂”,这决不是作者的疏忽,相反,这完全是作者的谨慎。因为,如果是疏忽的话,在以后再版的时候,作者就会做出校正。而作者一直没有对此进行校正,说明是谨慎而非疏忽无疑。
    其次,我们应当弄清楚“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的内涵究竟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没有人研究过,似乎是不需要研究的,是不言自明的。但在笔者看来,这个问题并不简单,需要予以认真研究才能弄清楚。
    笔者以为,如果同现代所有制关系比较,“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具有这样一些特点:
    一是绝对性:所有就是绝对所有,绝对为自己所用,不能为社会所用。所有权的四项内容(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都被绝对化,所有者可以随意使用和处分自己的财产而不受法律限制。劳动一旦为我所有,劳动者也就绝对为我所有,绝对受我支配。这种绝对性表现在债权债务关系上,就是无限责任制度:债权人既可以破企业的产,更可以破所有者的家产,甚至连人的生命和自由也可以用来履行债务。
    二是直接性:财产或资本受所有者的直接控制,由所有者直接经营,劳动者不能参与经营和管理,生产者没有独立于所有者的任何自主权。
    三是简单性:形式简单,要么公有,要么私有,别无其他形式;公有制形式也简单,要么国有,要么村社所有(古代亚西亚生产方式),没有其他形式。
    四是对立性:公有与私有的对立,两者不能混合。资本与劳动的对立,资本奴役劳动,劳动本身却不能成为资本。利润与劳保的对立,所有者为了利润而不顾劳动者的劳保福利,没有法定公益金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工资与利润的对立,没有法定最低工资制度,所有者利用劳动者的失业压力任意压低工资标准。自由与谋生的对立,劳动者为了谋生不得不放弃选择职业的自由。发展与环保的对立,所有者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环境的质量的损坏。竞争与垄断的对立,该垄断的不能有效垄断,不该垄断的被死死垄断。
    五是封闭性:资本不能流动,或者流动形式简单呆板。地区与地区之间,国与国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国家与个人之间,资本或财产难以流动。……
    上述“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的五种特性,在我国的现行的所有制关系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比如:公有制的形式仍然比较单一;不同形式的经济成分之间权利不平等,发展不平衡;还有许多生产领域不能向私人资本开放,混合经济还很不发达;公有经济中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以及私有经济中所有者的短期化行为都比较严重;土地所有权不能流动,农民进城受到许多歧视和限制;环境质量每况愈下;对外商投资企业缺少有效监督,所有者权利过大,避税严重;等等。
    在国有经济中,绝对性、直接性、简单性、对立性、封闭性的主要表现是:国家给企业的自主权难以落实,国家为企业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制度及破产制度难以实施,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份绝对不能上市,应当对职工实行的社会保险制度还远远没有到位,工会的作用难以发挥,劳动者参与管理流于形式,等等。
    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正体现了《共产党宣言》中“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彻底决裂”的思想。
   
   
    四、抵制各类非科学的社会主义
   
    在《共产党宣言》第三章里,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社会主义有好多种。一是反动的社会主义,包括封建的社会主义,基督教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德国的或“真正的”社会主义等;二是保守的或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三是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等等。对于这些非科学的社会主义,《共产党宣言》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批判。这种批判精神对于当今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仍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各种空想的甚至是反动的社会主义仍然存在,它们严重地干扰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如果我们要使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获得圆满成功,我们就应当运用《共产党宣言》的方法和精神对各种非科学的社会主义进行必要的批评和抵制。非科学的社会主义大概有以下几种:
    (一)民主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理论在知识分子中比较流行,认为社会主义应当以建立和发展民主为首要的甚至唯一的任务。平心而论,民主与社会主义并不矛盾,马克思主义也不反对民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把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国家的根本任务规定在《序言》之中。但是,如何建设和发展民主,如何将发展民主与发展生产力有机地结合起来,民主社会主义还没有提出可行的方案。因此,当今中国的民主社会主义仍然是处于探索阶段的、不成熟的一种社会主义。
    (二)新空想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理论认为,要建设社会主义就应该实行巴黎公社的原则,普选,不设常备军,干部和工人拿一样多的工资,等等。新空想社会主义曾经为尼泊尔共产党在议会中获得相对多数席位而欣喜万分,希望出现一种尼泊尔模式,却不知这种小国家发生的事情在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和整个西方发达国家并没有普遍意义。
    (三)狂想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的理论框架是:夺取政权靠两杆子,即枪杆子和笔杆子,巩固政权仍然要依靠这两杆子。苏联共产党的垮台,根本原因就是苏共放松了两杆子。因此,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要想万古长青,就必须不断地加强两杆子建设。对于任何不利于社会主义的思想和言论都必须予以坚决的毫不客气的口诛笔伐,对于任何有损于社会主义的人和事都必须予以严厉的无情镇压。不仅要在政治、法律以及上层建筑各个文化领域,而且还要在经济基础各个生产生活部门“全面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婚姻、家庭、生产、消费、城市、农村、工厂、街道、商店、学校、中央、地方、上层、基层,等等等等,都要以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中心任务。只有不断地加强和发挥两杆子的功能,只有不断地进行无情的甚至超越法制的不算经济账的严厉镇压,社会主义才能巩固和发展。
    显然,这种社会主义虽然没有使用“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但实际上是主张“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比“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走得更远,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社会主义又可以叫做“两杆子社会主义”,它在一部分理论宣传工作者中间和一部分知识分子中比较流行。
    (四)唯政治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理论衡量一种制度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标准完全是政治性的,除了政治标准,就不再有其他任何标准,如经济标准、文化标准、法制标准,等等。在对外关系中,这种社会主义理论家们主张,只要一个国家宣布是共产党执政,我们就应当无条件地承认这个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就应当给它以无私的、无偿的援助,不管它国内是民不聊生也好,民怨沸腾也好,民变四起也好,我们都必须毫不迟疑地,义无反顾地和这个国家的领导人热烈拥抱,称兄道弟。这种社会主义在一部分教师和干部中比较流行。
    (五)盲目乐观的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因此,目前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受到一些挫折完全是一个短暂的的历史小插曲,社会主义运动的高潮不久就会再次到来,并取得重大胜利。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也会得到非常顺利的发展,并在将来成为世界社会主义的榜样。这种社会主义对于资本主义的生命力的估计仍然停留在一百五十年以前的水平,这正是它盲目乐观的认识论根源。这种社会主义在干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间都有所流行。
    (六)流氓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理论没有任何原则,想把什么说成是社会主义就把什么说成是社会主义,说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就是社会主义。南方有一个中等城市的干部们曾经积极酝酿要在该城市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红灯区”,以推动该市的社会主义建设。建就建吧,却要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让红灯区戴上社会主义的红帽子,也真亏他们想得出来!这一事例是流氓社会主义最好注释。这种社会主义理论在某些地区的一些中下层干部中较为流行。
    (七)“真正正正宗”的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标榜自己是马克思主义的正宗,认为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是对马列主义的歪曲。而它所谓的正宗也不过是计划经济为主和公有制为主罢了,并不是十分正宗。但是,这种社会主义对于市场经济和私有经济的态度在相当多的干部中仍然流行,有时甚至影响到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这就是:市场和私有经济在目前是可以利用一下的,但不久以后还是要消灭的。何时消灭?等经济发展了,就应该去消灭它们。因为这种“真正正正宗”的社会主义担心,市场经济会导致政治上的自由化,私有制经济会导致新的资产阶级的产生和壮大。因此,他们认为,市场经济和私有经济只能利用而不能放手发展。这种“真正正正宗”的社会主义在一些左派经济学家中比较流行。
   
    —————————————————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一卷第267—268页。
    ②同上,第265页。
    ③同上,第265页。
    ④同上,第267页。
    ⑤同上,第271—272页。
    ————————————————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法政教研部刘大生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一日于南京
    电话:025—4466172-5515,6529942。
    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74号。
    邮码:210004。
    【写作年份】1998【学科类别】法学理论->法律经济学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1-21 17:55 , Processed in 0.080449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