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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车王”诉苦顶了不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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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YmPcrM 发表于 2009-2-23 20: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泡二手车市替3786人“背车” 以过户为由敲诈百名车主
    “你是替3786人背户吗?”听到公诉人的询问,49岁的丰台区居民施兰芬只回答了一个字:“是。”这位在旧车交易市场混迹了数年的女人,堪称“背车王”。除了背车时收车主钱,她在车主要求
过户时,以不交转户费不给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为由,收取100余名被害人12万余元。今天(23日)上午,施兰芬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北京)丰台法院出庭受审。
    “我干这行也顶了不少雷,我不认为我犯了敲诈勒索罪。”施兰芬否认有罪,她说,为别人背车只是挣点辛苦钱,但车辆发生好多逃逸和涉嫌抢劫案的,好多车主违章了也不交罚款,非常麻烦,为此她垫付了好多费用。而在车主要求过户时,给她300、200、500、1000元的都有,过户费根据车不一样,10万的车一般根据年头、排气量收费。“在车市里不是我一个人这样干,车主都愿意给钱。因为我去办过户手续就要搭上时间和精力,还有手续费、路费啥的,这些费用当然要车主承担了。”施兰芬在法庭上说,所有给钱的车主都是自愿的,她没有强迫。
    外地人在京购买北京市牌证的机动车,为什么要借用施兰芬的身份证呢?施兰芬又凭借什么迫使百余名被害人交纳总计高达12万元的过户费呢?据了解,根据北京的购车上牌规定,外地人在北京买车是二手车不能直接把车过户到自己名下的,也就是无法上北京当地牌照。因此,就出现了施兰芬这样一个人群,他们拥有北京户口,以有偿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为外地人在京购车办理购车手续。施兰芬这样的人被称为“背户”或者“背车族”。
    2006年8月,北京市出台了《关于机动车实行实名制的公告》,指出凡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车辆所有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与车辆登记所有人联系,并到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市交管局将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也就是说,逾期未过户的,车就可能成为黑车,因此车主们纷纷找到“背车族”要求过户。
    这个公告出台后,施兰芬在被害人要求与其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时,以不交转户费不给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为由,强迫收取百余名被害人的12万余元。去年7月,施兰芬被逮捕。检察机关认为,施兰芬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手段,勒索公民财物,并且数额巨大,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记者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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