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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控制不了心中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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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ncoog 发表于 2009-2-24 15: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辽宁2号公案”凶犯的犯罪轨迹     
    新华网辽宁频道2月24日消息(范春生 霍仕明)轰动辽宁、吉林两省的系列入室抢劫、强奸案,造成4人被杀害、多人被强奸。前不久,这起“辽宁2号公案”由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行凶者林德新犯抢劫罪、强奸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记者日前与正等待上级法院死刑复核的林德新进行了接触。
    抢劫强奸案震动“黑土地”
   
2008年1月24日上午10时,铁岭市银州区一名21岁女孩在家休息时被一男子骗开房门,遭捆绑强奸,并被抢走现金100元和建行卡一张。
    接着,在辽宁省沈阳市、铁岭市和吉林省辽源市发生了系列类似案件。
    2008年2月25日11时40分,一男子潜至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一出租房,将室内两名女子捆绑强奸。
    ……
    短短数月,犯罪分子在沈阳、铁岭、辽源等地疯狂作案11起,未遂1起,致4人死亡,抢劫人民币2万余元;强奸作案7起,未遂3起;猥亵妇女1人。
    省公安厅将此称为“辽宁省2号公案”。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辽宁警方成立的专案组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吉林省四平市人。
    2008年6月21日,在四平警方配合下,铁岭公安干警在四平市的一间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林德新抓获。
  判决
    林德新是个累犯,今年38岁。
    1989年,林德新考上吉林省一所大学。然而,1990年,因抢劫、强奸作案多起,林德新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5年,他因在狱中积极改造、表现良好被提前释放。由于无所事事、内心空虚,林德新出狱四个月后又开始作案。因强奸未遂,被四平市铁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07年10月,林德新第二次获释。然而他仍不珍惜重新获自由的机会,出狱后仅“老实”了三个多月,便“重操旧业”,且作案更疯狂,手段更残暴。
    多行不义必自毙。经过一系列司法程序,林德新走上了审判席。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林德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入户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抢劫数额巨大,致4人死亡;多次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多名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且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

    法院认定林德新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法院决定对林德新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我控制不了心中的魔鬼”
    记者与林德新进行接触,了解到这个“杀人色魔”的复杂犯罪心理轨迹。
    林德新称,自己出生在四平市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是工人,母亲是中学英语教师。由于父母文化程度差异较大,加之父亲性格暴躁偏激,林德新从小感受到家庭的不和睦。“我小时候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挨打,在这种氛围中成长,我的性格很内向孤僻。”他说。

    上高中时,林德新因为性格内向、孤僻,没有谈得来的朋友,开始逃课。逃课过程中,有时打打台球,有时打打电子游戏,有的时候到录像厅看看录像,曾看过黄色录像。长期的压抑让林德新产生变态心理。18岁时,读高二的他开始寻找女性目标下手,宣泄心中的压抑。一天中午,他尾随比他小一届的女学生至其家中,将其强奸。“第二天就害怕死了,因为我知道那是犯罪,我感觉天要塌下来了。在事发四五天后,我见没什么动静,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来了,以后我便寻找机会再次作案。”

    “二进宫”后,他曾考虑过开饭店、跑运输等,均因无钱或没有耐性而无果。
    林德新有着极度的自卑感,又有很强的自尊心。出狱后的他心理出现了问题,曾去医院治疗,用了一段时间药后觉得没有效果,便放弃了治疗。药物治疗失败后,林德新感觉极度迷茫,加上缺钱花,便再次犯罪。

    他对人性的认识也十分偏激。他说:“地球这么大,我却是孤独的。其实人都是魔鬼与天使的化身,人都有犯罪欲念,就看你能不能控制住,控制住了你就站在我对面,没控制住我就坐在这里了。我控制不了心中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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