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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贪130万 沈阳铁西区城建局原副局长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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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odr 发表于 2009-3-2 13: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人怎么样? ”“是我亲戚,人挺好! ”一问一答之后,沈阳市铁西区于良村的一块地有了“新主人”,而80余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名正言顺地落入了电话两边人的腰包。
门洪芳,原沈阳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局副局长,曾在铁西新区国土资源局任副局长;高峰,原沈阳市铁西新区国土资源局一名科长;谭鑫,原沈阳市铁西区于良村村长。
日前,他们3个人一起站在了被告席上。检察机关指控,3人先后合作贪污征地补偿款130多万。
征地补偿款背后的利益链条
2005年下半年,门洪芳还在沈阳市铁西新区国土资源局工作,是该局的副局长;高峰只是一个普通的征地补偿普查人员;谭鑫还是沈阳市铁西区于良村村长。其时,包括于良村在内的大片农村土地被征用,铁西新区国土资源部门征地补偿普查工作正是最紧张的阶段。
根据检察机关的调查,2005年末,3人合作贪污了80余万元征地补偿款,这也是他们合作贪污数量最大的一笔。首先是高峰与谭鑫制作假的征地补偿协议,该协议以他人的名义,由谭鑫代为签字,经高峰、门洪芳签字后上报。征地补偿下来后,他们进行分配,门洪芳分得50万元,高峰分得10万元。2005年11月、12月间,3人利用同样手段,制作虚假的征地补偿协议,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130余万元。
  征地补偿款局长难道不知情
“假的征地补偿协议的事,我根本就不知情。 ”庭审中,门洪芳这样为自己辩护,“我确实签字上报了,但是经我手批出去的补偿款有40多个亿,有些小数额的我根本就没有精力细看。当时征地补偿没有先例,我们相当于试点。 ”“这个人怎么样? ”“是我的一个亲戚,人挺好! ”这是门洪芳与谭鑫两个人的对话,“这个人”是谭鑫签在补偿协议上的名字,事后门洪芳还多次追问高峰“没事吧”。
当公诉机关问这些对话的意思时,“我就是以为他们想让我照顾一下! ”门洪芳这样回答。“那谭鑫给你钱没? ”“给了。 ”“给了多少? ”“第一次给了50万。 ”“那他为什么给你钱? ”“他不缺钱,他自己家有买卖,我就是以为他要和我交朋友。 ”按照检察机关的笔录,谭鑫说门洪芳在接到这笔钱时脸都白了!
此后谭鑫又给过门洪芳50万元,“后来他说用钱,又拿回去40万”。对于他人送给门洪芳的两笔共6万元受贿款,门洪芳表示,“收了,事情办没办我不知道,我给下面打电话让关照了”。
  征地补偿员与村长都说委屈
高峰是利益链条的关键人物。谭鑫供述,“送钱是高峰让我送的,他说你直接给局长打电话,把钱直接给他。”在庭审现场时高峰却说,“我都不认识那些村民,谭鑫领着我走哪儿,我就去哪儿。他说是谁的地,就是谁的。”
高峰表示,“谭鑫和我们局长关系很好。 80多万这笔补偿,他说是他亲属的,没问题,已经和局长打过招呼了。我当场也向局长电话请示了。 ”
高峰表示普查时都是当地的村长协助,“认地块,就补偿问题与村民谈判,都需要村长帮忙。我们外来的,说不上话。 ”“高峰和我说了好几次弄地的事,我心里不愿意,但不好意思不办。而且以后我自己家动迁的时候,还用得着他们。 ”谭鑫认为自己很为难。“第一次弄假的单子,签名时我故意写错了姓,就想批不下来就算了,没想到批下来了。 ”“我第一次给了高峰10万,又买过手表、大衣。后来又给过他30万,我又要回5万。 ”对于自己往回要钱的理由,谭鑫说:“这100多万,我自己没留,还给他们单位买过不少东西,根本就没够。 ”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新华网辽宁频道-辽沈晚报 隋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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