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515|回复: 0

命案无罪的忧与喜

[复制链接]
司各脱 发表于 2009-3-2 13: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法院报》2005年6月10日第1和4版分别报道到:A、6月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宣告被指控涉嫌投毒杀夫的李菊兰无罪。李菊兰被当场释放。B、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武汉“杀妻骗保”案因证据不足,被告人王洪学、王洪武兄弟由一审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改判无罪。以上两个命案被告人均因证据不足而被判无罪,这让人亦忧亦喜。
# d/ Y( x7 ]. m2 k( X% J  ^; T, a  忧的是,疑罪产生。两个命案暂时都已成为悬案疑案,“被害人”的死因尚未被全部查明,无法给“被害人”及其亲属以及公众一个清楚而准确的交代,真正的凶手(如果确实存在话)暂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甚至两个命案都将永远成为悬案疑案。# {  J0 B) w  ?. l1 H8 }% ~
  喜的是,疑罪从无。从侦查中心时代的案件“告破”即庆贺庆功,到审判中心时代的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包括首次要求二审只能作出一次“发回重审”判决,我们前进的步伐虽然艰难,却渐行渐近;从过去刑讯逼供这一毒树之果的频生,包括佘祥林a>冤案这样的毒树之毒果,到今日反刑讯逼供具体措施(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相等)的逐步推出,包括以上A新闻中法院表明无法排除刑讯逼供的嫌疑,我们前进的步伐虽然艰难,却渐行渐近;从超期羁押背后的疑罪从有(或从轻),到清理超期羁(响亮的口号是“有罪则判无罪放人”)背后的疑罪从无,包括引出本文的两案对疑罪从无的大胆适用——余祥林冤案的举世瞩目应该是我们痛下此决心的巨大动力之一,我们前进的步伐虽然艰难,却渐行渐近。
. R. ?) u. l5 k: q$ d. e  疑罪从有,如果错了,就是两个错案:既冤枉了好人,又放过了坏人;疑罪从无,如果错了,只是一个错案;不可能冤枉好人,只是放过了坏人。时代选择了疑罪从无,我们正朝着司法文明前行,渐行渐近。6 P3 I% P: d% W/ |

$ o$ _# h+ E! N, h; J3 X) Y3 z# H5 _  (作者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人民法院)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1-15 02:06 , Processed in 0.078011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