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241|回复: 0

新疆公检法联合下文要求重拳打击抗拒执行犯罪行为

[复制链接]
cBBXbLIa 发表于 2009-3-5 21: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及自治区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三部门将共同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犯罪行为,确保全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义务人及与执行案件有关的其他人员存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先行司法拘留,如认为该行为已涉嫌犯罪,要及时依法保全相关证据,并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执行法院移送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公安机关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执行法院;如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7日内将不予立案的理由书面通知执行法院。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可提请检察院予以监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妨害公务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侦查,检察院要及时公诉,法院要及时判决。(关丽琼)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1-23 14:58 , Processed in 0.087533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