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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频频“亮剑”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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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dsfwo 发表于 2009-3-10 17: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吴小军、陈菲、李亚杰)“深化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严惩走私、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经济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0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52583人,提起公诉1143897人,分别比上年增加3.5%和5.7%。

曹建明在报告中说,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把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全顺利举办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积极参与平安奥运行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力维护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同时,“积极参与反分裂、反恐怖斗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拉萨等地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曹建明说。

全国人大代表曹培玺说:“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采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切实做好奥运会期间的涉检信访工作、做好检察宣传和奥运新闻报道工作等7项措施,为北京奥运会的安全顺利举办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2006年2月中央部署在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级检察机关领导亲自办理重大黑恶犯罪案件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

2006年3月至2008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580件3309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247件30111人;受理审查起诉5806件30147人,提起公诉5554件26360人。其中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54件6346人;提起公诉683件7813人。

全国人大代表张忠厚说,通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了市场环境,有力维护了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铲除了一大批无恶不作的农村黑恶势力,有力推动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清除了一批干部队伍中的败类,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日前表示,要积极探索建立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和北京机关、法院的沟通配合机制;要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培养一批精通黑恶犯罪法学理论,掌握黑恶犯罪特点、规律的检察队伍;要完善捕诉衔接工作机制;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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