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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学生上网吧“连坐”问责校长 校方意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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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视国情 发表于 2009-3-11 21: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南省今年将对网吧还有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当中除了对网吧问责外,还将对学生所在学校的校长、班主任等进行问责,从家长、学校和社会3个方面,为孩子构筑一个绿色的文化环境。这一消息在读者范围内引起反响。
意见以学校方面居多。有中学校领导认为,如果未成年人进网吧的责任要由校长和班主任来承担,那么学校的责任未免过重。“一个学生放学后悄悄溜进网吧,这能以校长和班主任的意志为转移吗?除非校长和班主任将每个学生一 一送回家,然后和家长签字办个手续、书面材料交接一下,否则校长和班主任无法逃脱干系。”
家长意见
“连坐”是相关部门放弃职责
昨天13点50分,正值中午休息时间。记者走访昆明环西路一带几家网吧后发现,仍有数名身穿校服的学生在埋头打着游戏。
市民赵先生认为,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进行问责,具有操作性。但对学生所在学校的校长、班主任等问责没什么道理。
另一家长认为,管理好网吧等是文化管理部门的职责。“禁止这样那样的人进网吧,还实行连坐,是政府部门放弃职责,将自己的份内之事转移到别人头上,到头来增加他人(教师、学校、家长)的额外负担。如果工商放弃职责,任由商店卖伪劣食品却规定大家不能吃,如果吃了,不仅要对商店和工厂问责,校长、班主任也要被问责。”
  校方观点
别把社会责任全推给学校
“未成年人上网吧的责任如果要校长和班主任来承担,那学校的责任未免也太重了!”昆明市官渡区第六中学副校长缪春萍直言不讳。
缪春萍长期在中学任教,有着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她介绍,未成年人到校外网吧上网的现象一直存在,经常会有一些老师冲进网吧把学生“揪”出来。“尽管学校已经三令五申学生不准到网吧,但这也不是办法,学生要想上网,你盯得再紧都是枉然。如果放学或放假后跑去网吧上网,难道还要学校来负责吗?”
缪春萍建议从源头上对网吧进行规范化管理。比如中小学200米以内禁止开设网吧,一旦违规则进行惩处。同时,相关部门在审核颁发网吧经营许可证时,应对这些问题有所考虑。
应问责网吧经营者
昆明三中党委书记董苹表示,学校一直都很支持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这一规定,但是,学生上网吧要问责班主任和校长是一个欠妥的规定,因为清理整顿收容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职责应由文化稽查部门来负责,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应该问责网吧经营者,而不是校长和班主任。“如果权责不分,那么这样的规定到最后可能会成为一纸空文。”
“减负以后,学生的在校时间缩短了,早早离校的学生的去向老师无法一一了解,这就需要家长和老师配合,了解学生的作息时间,控制他在外逗留的时间。”董苹认为,大家权责分明,文化稽查部门的职责在于监管和控制,学校的职责在于教育和疏导,给学生建设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社会各个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专家建议
学校可向学生开放机房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儿童研究所所长王雪莲认为:社会、学校、家庭三者应该形成一种合力,且应该是一种密切配合的关系,共同引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的监管部门应该严格执法,统一对网吧进行管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并提高网吧经营者的社会效益意识,把未成年人挡在门外。学校在坚持本身的教育目标的前提下,可以对教学计划和内容做出相应调整,开设更多的相关课程给学生,有条件的学校则可开放机房让学生上网。另外,家有电脑的学生可在父母的监督和引导下,在家中健康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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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未成年人上网吧 校长班主任同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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