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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网络反腐亟须制度化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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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gar062 发表于 2009-3-16 12: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间网络反腐彰显监督威力同时也带有缺乏规范硬伤
2008年,被不少网友称为中国的“网络监督年”。在这一年,网络以其公开、透明、快捷、影响面广的特性成为反腐新平台。不断壮大的民间网络监督队伍,使网络成为网友表达反腐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而一些纪检监察部门每天都在网上监测腐败线索,这里也成为他们获得线索的一个重要途径。
两会期间,在各大网站互动平台,反腐问题成为网民热议的焦点。利用网络监督平台揭露查处腐败,让网络舆论监督作为反腐败的一把利剑成为很多人共同的心声。
网络反腐的威力一次次得到彰显
近日,网上视频曝光了“广东某区”13名公务员在南非、土耳其、埃及等国旅游的情况。经核实,该团为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领导干部考察团,于2007年2月至3月间由端州区委副书记、区长谭日贵领队,利用公款违纪出国旅游。肇庆市纪委近日通报了对此事件的处理结果:决定免去谭日贵端州区区委副书记的职务,并责令其辞去端州区区长职务。此案涉及的其他人员待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后再作具体处理;责成端州区参与此次公款出国旅游的所有人员作出深刻检查,并承担出国旅游全部费用。

这是继江西新余、浙江温州“出国门”事件之后,又一个网友爆料、纪委查案、官员落网的典型案例。网络监督的威力、网友反腐的热情再一次得到彰显。但是,在我们为腐败行为得到查处而感到欣慰的同时,很多人也在表达这样一种担心:这种反腐败的方式究竟能走多远?

缺乏法律规范成网络反腐的硬伤
“网络反腐可以成为官方借助的力量,官方可以通过网络来发现腐败线索,老百姓也可以此来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但前提必须是依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白建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强调了“依法”二字,“如果网民不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就会造成负面影响。因此,相关的网络监管部门要把好关,但更关键的是网民要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对此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网络反腐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利的一种方式,但也很有可能出现诬告和诽谤等不好的现象。而且,由于是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公开这些信息,也很有可能让涉及的人有所准备甚至出逃,给案件的侦办带来困难。有时候也存在举报不实的情况。”不过,对于举报失实是否会构成诬告、诽谤,王世洲教授指出:“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要看他在主观意图上是否构成故意。”

可见,缺乏法律规范已经成为网络反腐的最大硬伤。因此,对于网络反腐,有必要用法律加以规范,避免出现诬告、诽谤、干扰案件侦办、举报不清楚等情况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一反腐渠道的作用得以有效的发挥。

网络反腐应与制度反腐有效链接
在民间网络反腐大张旗鼓、此起彼伏的同时,官方的网上举报则显得波澜不惊、有些沉寂。
据了解,早在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2005年12月28日,中纪委、监察部也首次公布了中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这标志着网上举报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中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如今,全国各地的纪检监察机构也相继开通了举报网站。官方开通的网上举报已经而且继续在反腐败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可是,为什么官方已经提供了网上举报腐败的途径,网民还是要弃之不用,而选择在网上爆料呢?
对此,很多网友认为,这一方面是因为有些人并不清楚那些官方的举报途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们更相信网络公开、透明所带来的巨大舆论效应。
也有媒体评论指出,这是在官方举报方式效率低、缺乏监督等弊端下的一种无奈之举。也是公民不甘于举报后被动地等待更高权力去反腐,想寻求一种制度平台掌握反腐主动权,以民意压力促使官方作为的一种表现。

不管这种现象背后有着怎样的原因,如何将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有效链接,已然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新问题、新挑战。对此,白建军教授认为:“这需要进行一种制度上的设计。”王守洲教授则进一步指出:“制度设计的关键是一方面能够让网民反腐的热情和积极性找到出口,另一方面则是要让官方所具备的侦查和威慑能力得到更好的发挥。”对于株洲纪委去年成立网络反腐败中心,出台《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王世洲教授认为:“作为一种尝试未尝不可,但具体的效果还需要实践来检验。”

一位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为民间反腐提供制度化出口,使其与现有的反腐机制良性互动,同时也使现有反腐机制在民间资源配合下,更有效地惩处腐败,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共识和期待。让网络监督健康有序发展,让腐败无处可藏,让官员不能腐败、不敢腐败,这也应该是反腐败所需要的制度保障。(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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