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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副市长若严重失职 人大常委会可撤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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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boy_cp 发表于 2009-3-26 17: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市人代会闭幕期间,谁来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于此次(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上提请二审。
根据二审草案规定,市人代会闭幕期间,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如果工作不称职,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撤副市长的职。
财政资金怎么用
要向社会公布
我市(重庆)的财政资金怎么用?必须要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针对决算有关问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询问或质询,决算草案涉及问题特别重大或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人大常委会可以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应当在批准本级人民政府决算之日起,30日内要向社会公布。
部门滥用职权
5人以上可联名质询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违反规定滥用职权,不依法纠正违法行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的,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质询案。
违反法律法规、工作中失职渎职,徇私枉法,不认真办理或拒绝办理本级人代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均可提出质询案。
质询案以口头方式答复的,受质询的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在人大常委会会议答复;质询案以书面方式答复的,受质询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在答复意见上签署,然后印发给提出质询案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如果提出质询案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过半数对答复不满意的,受质询机关要再答复;如果再不满意,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就所质询的事项作专项工作报告。
  领导严重失职
人大常委会可撤副市长
根据草案规定,在本级人代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撤消个别副市长、副区县长及本级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的职务。
在哪些情况之下,人大常委会可以行使撤职权?草案规定,违法犯罪的;工作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拒不执行上级和本级人代会及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阻碍和干扰特定问题调查,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撤职案的提出方式有多种:一是政府、检察院和法院可以提出撤职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五分之一以上书面联名,也可提出撤职案。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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