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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被开发商评价为“很霸道”的公务人员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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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vigmc 发表于 2009-3-26 17: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上海频道3月26日消息:手握全区新建住宅市政配套费征收、监管、返回等职权,向受其监管的房产开发商频频提出“代销楼盘”的“建议”,为妻子开办的私人公司“输送”了数十万元的“中介利润”。日前,原上海闸北区住宅发展局综合计划科副科长王怡,经群众举报和反贪机关调查而“触礁”。根据多方调查,这名遭开发商背后评价为“很霸道”的公务人员,被闸北法院以受贿罪判刑入狱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其妻寿冀芳也因共同犯受贿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
早在2006年,“王副科长”的贪腐行为已露出冰山一角。反贪机关发现,王怡在职期间曾多次接受房产开发商的邀请出境旅游,期间还收受了行贿人的现金“红包”。司法机关依法对其以受贿罪进行了宣判,只是因为当时掌握其收受贿赂的情节有限,王怡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1月,反贪机关再次接到了关于王怡的受贿举报。这次,反贪人员不仅发现王怡的妻子冒用他人的名义,开办了一家名为“天雍”的房产经纪公司。还查明,王怡多次向区内的房产开发商提出,要让“天雍”公司“代销”新房。而事实上,“天雍”公司只有王怡的妻子寿冀芳负责操纵,非但员工寥寥无几,而且根本不具备代销商品房的实力。但是,在王怡的权力威慑下,多家房产公司只得接受“天雍”的“服务”,或者干脆让“天雍”和有能力的公司一起“代销”楼盘,故意将所谓的“中介费”拱手相交。
法院审理认为,王怡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寿冀芳向房产开发商名义上索要房屋销售业务,实际上索要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此,法院依法撤销了先前对王怡作出的缓刑宣判,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3年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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