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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甘噪音扰民第一案将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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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妖 发表于 2009-3-31 18: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30日,距离兰州市安宁区实创现代城20#楼的居民李先生,不堪邻居鑫海大酒店的噪音骚扰将其告上法庭的日子,已经过去了14个月。该起堪称甘肃省噪音扰民第一案的相邻权纠纷案,历经变更审判程序、提出上诉,经过3次开庭审理,当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
2007年5月,乔迁新居的李先生入住安宁区实创现代城。因不堪忍受邻居鑫海大酒店安宁店的热泵房连续发出的低频噪音侵扰,李先生委托监测机构24小时不间断检测,确定其房间污染噪声最高达49.7分贝。之后,李先生于去年1月26日,将鑫海大酒店安宁店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酒店方立即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0万元。该案先后开庭两次,由独任制简易审判程序变更为合议制普通审判程序。审理期间,鑫海大酒店又对锅炉泵整改后自行委托监测站进行检测,证实此处噪音(昼36.1分贝,夜32.7分贝)完全符合二类区域(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噪音排放标准。今年1月4日,安宁区人民法院依据二类区域噪音排放标准当以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为限,认定鑫海大酒店安宁店噪声排放不构成侵权,一审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李先生为此提出上诉。法庭二审主持调解中,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果。最终,法院作出如上裁定。李先生称,遭受噪音侵扰,维权奔波已经让自己及家人疲惫不堪,如今诉讼又回到了起点,但他誓将维权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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