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324|回复: 0

河南将公布电子眼位置 超速10%以下只警告不罚

[复制链接]
刚才pig 发表于 2009-3-31 18: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5项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只警告、因摄像头有误或录入信息错误造成的罚款可撤销——从明天起开始实施的两部新交通法规,对执法者要求更严格,对老百姓更具人性化。昨日(3月31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对此做了详解。

15项违法行为先警告不罚款
由公安部修订后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年初开始施行。根据《规范》,我省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将于明天起实施。

追责篇交警罚款不开票要被辞退
《规范》实施细则为交警设下几个“紧箍咒”。
如果交警随意拦截检查没明显违法行为的正常行驶车辆;随意提高或者降低罚款标准、扩大罚款范围;违规随意设置不符合标准的限速标志、监控设施;未经批准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都将予以相应处罚。

逢车必查、查车必罚,没有中心隔离设施的道路上双向拦车检查,排队待查的将被予以相应处罚。而罚款不开票、收受钱物的,将被予以辞退、开除,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下达罚款指标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免职、撤职、开除等处理。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苗雨露说,如果您发现交警违反了《规范》,可以电话举报。河南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371-65935000,或拨打省公安厅总机65991155转交管局,也可以登录省公安厅网站(
http://www.henanga.gov.cn/
)进行网上举报。  
[1]

[2]

[3]

[4]

[5]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1-24 00:46 , Processed in 0.094322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