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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欲开走扣押车被判盗窃获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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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7077347 发表于 2009-4-6 18: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黑车拉活被城管扣车后,司机任伟和妻子拿着备用钥匙潜入停车场,准备偷偷将车开走,结果被管理员发现。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任伟、李建娣各有期徒刑1年半,并分处罚金2000元。
据悉,这是本市法院首次将车主私自开走被扣车辆的行为认定为盗窃,此前类似行为被认定为非法处置被扣押财产。  
36岁的任伟经常开着自己的吉利车在城铁站附近拉活。2008年4月14日10时许,任伟在海淀区西二旗城铁站西侧驾驶吉利汽车从事无照运营时,被海淀区上地城管分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并将该车扣押于上地城管分队停车场内。
当天11时许,任伟和妻子李建娣持备用钥匙准备偷偷将该车开出,因被停车场管理员阻拦后报警而未得逞,任伟、李建娣也被抓获。
法庭上,任伟夫妇辩称,他们认为车辆没有被合法扣押,开走不会有什么大事,所以才将车开走,并不是偷车。而且被城管扣押的车辆所有权没有转移,他们只是想逃避城管处罚,其行为性质不是盗窃。
公诉人则称,任某的车被城管扣押之后,该车占有权转移到城管部门,任伟夫妇偷偷将车开走侵犯了国家机关财产权,构成盗窃罪。
法院认为,涉案车辆已经被海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依法扣押,在此期间,任伟、李建娣已无权支配该车,但他们仍然用备用钥匙偷车,已经构成盗窃罪。任伟、李建娣偷车时,因被发现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且其主观恶性不大,法院依法对其二人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任伟、李建娣各有期徒刑1年半,并分处罚金2000元。(记者于杰 通讯员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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