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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4万元私放违法烟车 四川南充2交警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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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風 发表于 2009-4-9 19: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辆违规运输价值约16万元香烟的汽车途径(四川)南充某市,被交警发现扣留,香烟老板拿一万元钱贿赂交警高抬贵手放行通过,交警却讨价还价索要4万元后放行,香烟老板将货物销售后再举报交警。昨日,记者在南充采访时从有关方面获悉,南充某市两名负有直接责任的交警被拘留羁押在南部县看守所。
“交警胆子好大哟,他们在检查中发现了跨区域运输香烟的汽车,他们竟敢索要4万元好处费,私自将跨区域运输香烟的汽车放行,现在被关押在南部县看守所里。”记者接到爆料,通过打听,是南充市检察院和某市检察院联合办理的案件。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介绍,在2008年12月左右,一辆从广元路过南充某市的货车被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下检查,发现车上装的是高档香烟。货主知道自己跨区域运输香烟如果被烟草专卖局发现要没收和罚款,便主动地提出给交警一万元的辛苦费。执勤交警向中队长请示,中队长要求收取2万元才放行,当货主交了2万元后,执勤交警又得到指示要再收2万元才放行。
货主交齐了好处费,执勤交警才将运输香烟的车辆放行。货主将香烟出售后感到自己被交警“处罚”过重,于是到有关部门去举报了南充某市的交警。经过南充市检察院和该市检察院联合侦办,发现事后这个中队没有私分这笔“罚款”,但是私放跨区域运输香烟的行为已经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检察机关将负有直接责任的中队长和当时执勤的交警刑事拘留。
“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跨地区运输倒卖香烟的,价值5万元以上的要全部没收,如果非法经营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执法的公安局交警都应该知道。他们这是私放违法犯罪人员和证据。”南充市烟草专卖局一位姓杨的干部向记者介绍。
记者电话联系上该市交警大队一位姓赵的负责人,赵默认了两名交警被拘留的事,提出要采访必须要通过该市公安局的同意才接受。记者在南部县看守所值班处,打听到王某和罗某两名交警正是关押这里。值班民警提出,南部县检察院来函,指定了提审的检察官名字,其他检察官都不能提审,办案单位更不会同意记者的采访要求。(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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