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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判决特大贩卖枪支案 16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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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aiwgi 发表于 2009-4-11 19: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在奥运前被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网络贩枪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昨天(10日)上午在如皋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彦明、马永立、石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他13人分别被判2至11年或管制的刑罚。
去年3月1日,如皋警方在处置一起纠纷过程中发现一起涉枪线索,并紧盯不放,全力追查,苦战数月,成功摧毁了以石成军、刘彦明、马永立等嫌疑人组成的网络贩卖枪支、弹药团伙。此案涉及江苏、河南、重庆、广西、湖北等10多个省、市,并惊动了江苏省和公安部。据悉,这些嫌疑人分别居住在江苏、新疆、河南、浙江等不同省份,他们通过QQ、BBS聊天,在一些论坛寻找枪源或买家,并以每支几千元至3万元不等的高价,通过银行汇款和物流的方式达成交易,卖给多名“网友”。如皋公安历经5个多月,辗转大半个中国,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缴获各类枪支30支以及大量的军用步枪子弹、气枪铅弹等,成功地在奥运前夕破获了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枪大案。
法院查明,石成军曾担任过河南省焦作市某机电公司总装备车间主任,在2006年至2008年间,多次利用工作之便,将公司仓库的小口径运动步枪计12支,销售给刘彦明,此后,这批枪支又通过多人之手被层层转卖。另外,马永立还向刘彦明购买子弹1113发、气枪铅弹1806发。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上述全部枪支,经鉴定,均具有杀伤力;扣押全部弹药,经鉴定,均能正常使用。(孟大庆 郭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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