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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公安局长须作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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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VDvsYA 发表于 2009-4-16 17: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大河网-大河报报道,15日,河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会上提出,今年省公安厅将重点查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和违反公安部“五个严禁”的案件,并重点查处民警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严重侵犯群众利益,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五条禁令”等7类违法违纪案事件。
今年,河南省公安机关将重点抓好执法环节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预防工作,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点警种、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坚决杜绝因滥用警械、强制措施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事件的发生,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导致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恶性案事件的发生。
河南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督察长程德民表示,今后,凡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必须在发生后8小时内报告省公安厅,各省辖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省公安厅检讨责任。因违法违纪办案造成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清除出公安队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令辞职或依照有关程序予以免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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