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203|回复: 0

广东实施警务暗访发现问题处理规定

[复制链接]
zxaDFEi 发表于 2009-4-20 20: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4月15日起,《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暗访发现问题处理规定(试行)》正式实施,这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加强暗访工作、建立常态化警务暗访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工作、促进全省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提供依据。 
《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主要针对警务暗访发现的问题提出四项处理办法:暗访发现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问题,按照情节较轻、较重或严重分类,分别对直接责任民警进行批评教育、延期晋衔或免职等处理;暗访发现违反党纪政纪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民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县(区)级公安机关一年内被暗访发现严重问题两次(含)以上的,其上一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视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及其主要领导不得参与本年度评先评优;暗访发现问题的单位,要在限期内进行核查、整改,对已核实而整改不力的,除追究直接责任民警的责任外,还要依照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的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高艳梅)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1-24 02:57 , Processed in 0.083031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