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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了解案情 网络为法院获取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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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哥哥 发表于 2009-5-2 00: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军工21日做客新华网,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并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孙军工说,原来法院了解信息的渠道相对单一,如果继续按照旧有的模式通过一  
两次调查和一般性走访是不能全面充分了解案情的,而网络则给法院获知社情民意提供了一个便捷的渠道。
[主持人]那么从您的角度来看,现在沟通工作中还存在着哪些障碍?
[孙军工]民意表达的沟通形式和渠道都在发生着变化,过去我们做群众工作,更多的是考虑到法官在庭审环节听取双方当事人各自举证,同时通过一些走访、巡回审判和调研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态和群众的所思所想,现在网络迅速发展,2008年互联网的数据统计报道,截至到2008年6月我国的网民是2.53亿,他们在网络平台上表达了很多的看法,这种信息传播速度和广度、以及表达意愿的自由度就对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再按照旧有的模式通过一两次调查和一般性走访,显然不能全面充分了解案情。

另外,法院反馈渠道也要顺应网络的发展,因为网络最快捷、最便捷,我们既要通过网络了解社情民意,同时要通过网络对社情民意作出相应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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