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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起违反“五个严禁”案件公布 最高院一审判员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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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rhbcb 发表于 2009-5-6 16: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今天,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向社会公布全国法院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具体情况,并且公布了六起违反“五个严禁”的违法违纪案件。
今年1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五个严禁”规定
,之后,各级法院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严查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案件工作。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何昕介绍说,从1月8日最高法院开通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后,截至到4月底,最高法院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共接听电话2826次,其中反映违反“五个严禁”问题的电话64次,由于该电话仅受理违法违纪举报,所以,对判决不服、对执行工作有意见的当事人应通过法定程序申诉。

何昕介绍说“五个严禁”规定公布后,各级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普遍将查处违反“五个严禁”规定案件的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做到了领导亲自过问,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严查违规不手软。为了便于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全国绝大多数法院都已开通了专门受理投诉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并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各级法院还在立案大厅和信访接待室等窗口部门的显著位置张贴“五个严禁”规定,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印有“五个严禁”规定的宣传品或廉政监督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了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北京、青海等地法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受理群众投诉的登记、汇总、分流、转办、督办、反馈和限期答复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许多地方法院还注意通过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不断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如,山东、江西、辽宁等地法院积极开展重点案件评查和错案责任追究工作,湖北高院等单位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地进行明察暗访,等等。与此同时,各地法院还严格按照“五个严禁”规定的要求,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做到了有案必查、严惩不贷。

据介绍,截止4月底,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核查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法院干警357人,其中经查属实并已处理完结或者作出初步处理的85人,经查反映失实的168人,仍在调查的104人。在已经作出处理的85人中,43人被移送司法处理,2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18人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或受到其他处理。

在发布会上,何昕还通报了六起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李某受贿案;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陈某某受贿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孟某某、李某诈骗案;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李某某接受当事人吃请案;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李某某插手过问他人办案案;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李某某,助理审判员高某某违规鉴定案。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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