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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抗震志愿者盗窃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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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jai 发表于 2009-5-12 19: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2岁的张启(化名)曾借钱去四川参加抗震救援,并参与搜救失踪老师任铁生,后来却因1500元的债务而盗窃。考虑到张启曾做出社会贡献,昨天下午,门头沟法院宣布对其轻判,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昨天下午4点半,办完相关手续后,张启走出看守所大门,与早已等候在外面的母亲紧紧拥抱。在一个半小时前,门头沟法院对张启参与盗窃一案进行了审理并宣判。
庭审中,张启辩称,其盗窃缘于去四川抗震救灾欠下了1500元债务,因回来后找不到工作才去盗窃。公诉人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中称,张启作为志愿者积极参加抗震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表现良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且其有悔罪表现,家属积极退赔全部赃款,预交了罚金,适用缓刑。
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张启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他表示下一步打算是找工作挣钱还债,“有机会还会多参加公益活动,感谢社会对我的宽容”。
案情回放
去年7月,张启伙同彭某等人,3次前往门头沟一轴承公司锻工车间盗窃轴承钢锻件,价值1.7万余元,销赃后共获得约5800元。其中,张启分到1000余元。(记者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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