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292|回复: 0

云南首例“量刑辩论”案开审 双方辩“判几年”

[复制链接]
strongye 发表于 2009-5-13 21: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璐 画
据云南网-春城晚报报道,5月12日上午9时30分,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周笑非职务侵占一案。庭审中,该案首次新增了控辩双方“量刑辩论”的审判环节,控辩双方把各自对量刑的看法毫无保留地“摆在桌面上”,令人耳目一新,成为云南省法院将刑事被告人量刑纳入庭审过程的改革之举。

今年40岁的周笑非,原是昆明亚坚物资有限公司仓库看守员,曾因吸食毒品被劳教过3年,出狱后又复吸,平时打工所挣工资全部用于吸毒。去年6月至10月,周笑非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多次将仓库内的物资带出仓库,以每公斤3元到3.5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获利22000元。

昨天,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针对被告人周笑非如何量刑、量刑具体幅度等,控辩双方当庭展开了激烈的“量刑辩论”。量刑之争,成为该案庭审控辩中公诉方和辩护律师“针尖对麦芒”的焦点。法庭在综合控辩双方的意见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笑非,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介绍,以往案件的“定罪量刑”,基本上都是法官关起门来进行讨论。在该案开庭审理前,公诉机关便向法院送达了量刑建议书,并由法院交送到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手中。同时,被告方辩护人也向法院送达了量刑请求书,提出了自己对量刑的请求意见。

据悉,该案是云南省法院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探索量刑程序公开化的首例案件,标志着我省采用“量刑公开化”方式审理刑事案件的开始。

庭审实录
“量刑辩论”成庭审亮点
官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卫华担任该案的主审法官。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再普通不过的刑事案件,但事实上本案的庭审,因为首次引入“刑事案件量刑辩论”新机制,而吸引了众多媒体的高度关注。

庭审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本案庭审的亮点,出现在法官宣布“进入量刑辩论阶段”之后。
公诉人现场提出刑期
公诉方认为,被告人周笑非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是不争的事实。由于被告人涉嫌犯罪后,有逃匿的举动,而且还有吸食毒品的劣迹,曾被劳教过3年,犯罪的根本是因毒品而起。虽然案发后有悔改表现,综合各种表现,建议法院在2到4年间对其判处有期徒刑。

公诉人发表的量刑建议书,有理有据,似乎是无可辩驳,但辩护律师并不这么认为。
法庭指定担任本案被告人周笑非的辩护人,是云南鼎兴律师事务所的赵文良律师。他认为,本着社会对吸食毒品人员的关爱,从人性方面考虑,再加上其有悔罪表现,希望法庭从轻发落,给被告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建议法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以下。

一审判决3年有期徒刑
针对如何量刑、量刑的具体幅度,控辩双方开始展开辩论,激烈程度着实令人耳目一新。
10时20分,法庭宣布休庭10分钟,等合议庭进行再次合议后,综合控辩双方的量刑建议将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10时30分,担任该案审判长的官渡区法院副院长杨卫华,当庭宣读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公诉方2到4年的量刑建议,合法合理合情,具有较高的采信度,法庭予以采信……综合各方面的量刑建议,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笑非,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1]

[2]

[3]

[4]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1-24 07:46 , Processed in 0.08672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