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民警在盐田东海大道与盐田路交叉路口,在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当场击毙一名持刀行凶歹徒,经检察院现场勘验,认定民警使用枪支行为合法。
昨天19时左右,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盐田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令称,有一名男子在东海大道金水湾小区旁边手持凶器点燃杂物后,正准备烧旁边的汽车,保安员上前制止,该男子拿着刀具追砍保安员,保安员立即报警。
接到警情后,派出所立即派出2名民警带领巡防队员赶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男子正欲逃离现场,便立即表明身份,要求其接受检查。该男子突然从背后抽出一把匕首,刺向民警,民警向后躲闪,仍被刺伤手臂。
随后,该男子持刀与民警对峙,引来群众围观,民警喝令其放下凶器,但其不听劝阻,仍然挥刀向民警和周围的群众乱刺。几分钟后,派出所值班所领导带领增援民警赶到现场,立即疏散群众。值班所领导喝令持刀男子放下凶器停止行凶,并上前制止,该男子仍不听劝阻,用匕首刺伤所领导左大腿。
民警鸣枪示警后,该男子仍不听警告,又连续刺伤两名民警。在万分危急的情况下,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鸣枪警告无效,民警果断开枪将该男子击毙。盐田区检察院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勘验,认定民警开枪行为合法。
案件发生后,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区委区政府、盐田公安分局领导相继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到医院慰问了受伤民警。很多群众自发赶到医院,看望受伤民警,称赞民警的英勇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杨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