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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枪当做废铁收 非法持有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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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DEzBKX 发表于 2009-5-15 22: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六年前收废旧品时,按废铁价格收购了一支火药枪,想不到六年后自己却为此获罪受刑。近日,陕西省西乡县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刘贤贵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刘贤贵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二年。
刘贤贵系西乡县堰口镇农民。2002年,他在镇巴县杨家河一带收废旧物品时,按废铁价格收购了一支火药枪,此后一直将该火药枪存放家中。
2008年11月,因为野鸡祸害庄稼,刘贤贵就将这支火药枪拿出来稍作修理后,拿到麦地里打野鸡,不料被群众发现后举报。当地警方经调查,当场将刘贤贵抓获。经公安机关鉴定,该枪支为自制火药枪,以火药为发射动力,部件齐全,结构完整合理,性能正常,具有杀伤力。(倪建军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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