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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创建全国法治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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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aTSGhX 发表于 2009-5-16 14: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图为成都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启动仪式现场。马利民 摄
今天(15日)上午,四川省成都市委、市政府在四川科技馆隆重举行成都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启动仪式。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刘作明、成都市市长葛红林出席启动仪式。
张苏军代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对成都积极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给予了充分肯定。张苏军说,这次成都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推出了一系列推进成都市法治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创建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楚,工作扎实,并取得初步成效。希望成都市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创造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作出积极贡献,努力争创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推动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争创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工作,今年初就在全市下发了《成都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方案》,对全市争创全国法治城市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4月中旬,成都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决议》。根据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中“自定标准,自我探索,自主创新”的总体要求,成都编制完成了成都法治城市创建标准和测评体系。创建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宣传教育、地方立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理、司法公正、经济法治秩序建设、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建设、法律监督8个方面,全面、集中地体现了法治城市的总体要求和核心价值。

成都市市长葛红林在讲话中指出,要通过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管制和垄断,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和城乡社区建设,完善村民议事机制,把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同试验区建设、灾后重建结合起来,按照创建步骤和时间节点,广泛发动、全面参与,努力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全面提升成都市法治化水平。

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刘作明在讲话中说,四川明确将成都市作为全省法治城市创建的试点城市,既是信任又是重托。搞好法治城市创建不仅有利于提升成都市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同时也将为全省法治城市创建探索可资借鉴的模式和成功经验,把成都建设成为平安成都、和谐成都、法治成都。(马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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