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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私挖地下室 拟按同等面积房价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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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SAuJFI 发表于 2009-5-20 12: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别墅业主在湖边违章搭建的建筑十分豪华。吴子敬 摄 
昨日,(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人民大厦开幕。此次大会将对《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审议。按照草案内容,乱挖地下室的,每平方米将按照购买时的房价进行罚款。
乱挖地下室 别墅最严重
市人大城环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调研中发现,目前,我市(重庆)乱挖地下室的情况比较严重,相关部门屡禁不止。特别是以别墅为主的小区,业主私自开挖地下室的情况更为严重。

据了解,因制止业主私挖地下室,屡次发生小区保安挨打事件。该负责人称,乱挖地下室还引出诸多问题。首先存在安全隐患,规划部门多次接到投诉,因乱挖地下室挖爆了水管和气管;其次,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曾有人挖地下室时,一不留神挖过界,居然挖到了邻居家里。

开挖地下室 须先经审批
针对我市部分业主擅自开挖地下室危及建筑安全的行为,草案特别强调了对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建设,应当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批手续。对于在经竣工规划核实后的建筑内擅自修建地下建(构)筑物的处罚,规定了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恢复原状,并按违法建筑面积,对其按楼面价格罚款。

根据规定,土地、园林等10多个部门均有对相应违法建设进行查处的职责。
规划容积率 不得擅自改
此外,草案还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不得擅自修改。因总体规划发生变更或因公共利益需要,组织编制机关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土地用途、容积率、公共绿地面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规定等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易守华)

业主不能做13件事
物管草案第59条规定,业主在小区内禁止有以下13种行为:
■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室);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
■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房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的上方;
■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乱堆垃圾,高空抛物;
■损毁树木、园林;
■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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