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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庭发生血案引质疑 综合调查者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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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 发表于 2009-5-28 20: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昆明5月28日电(记者王研)记者从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获悉,对目前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关注的
“白邑法庭血案法官法警不作为”
一事,嵩明县已组成了综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法院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
26日中午在距离嵩明县城约20公里的滇源镇白邑法庭后院内,一男子挥舞镰刀砍伤两名女子,其中一人死亡。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邓加喜与受伤女子杨昌美是夫妻,死者张丽平系杨昌美的表妹。当天,因邓、杨两人的离婚官司将在13时开庭,双方及亲友提前来到白邑法庭的后院等候。此前邓加喜一直劝说杨昌美不要离婚,但被拒绝。
法庭院内砍人致一死一伤的案件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有群众质疑法院内发生血案是“法院不作为”,也有人质疑镰刀是怎样被带入法庭的。对这些质疑,嵩明县法院院长路晓琨陈述了当时的情况,凶案发生时间约为当天中午12时36分,当时白邑法庭共有3名在岗干警和一名人民陪审员。事发当时,法庭庭长及书记员正在一楼**庭内审理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另一名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在法庭二楼办公室内刚刚结束了对一起离婚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听到后院传来喊叫声后,庭长等人立即冲到现场,当时场面混乱,他们一边保护现场一边报警。12时40分,当地派出所接警后赶往事发现场。白邑法庭仅有的一辆使用多年的微型车当时正在当地修理厂修理。在法官和现场人员协助下,伤者由赶到的派出所警车送往当地卫生院。张丽平于13时送到镇卫生院,约20分钟后不治身亡。此外,26日21时40分,犯罪嫌疑人邓加喜被警方抓获。
据邓加喜交待,镰刀是邓装在塑料编织袋里并向其离婚案件代理人王鹤谎称“是带给孩子的衣服”,放在王鹤驾驶车辆的后备箱内带入法庭后院的,代理人王鹤也已证实。目前,嵩明县调查组表示,该案系突发性刑事案件,将由相关司法部门严格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据了解,作为最基层的派出法庭,因条件所限,白邑法庭没有安全检测设备,也未能配置法警。事发后嵩明县政法委牵头,检察院、公安、纪委共同组成了综合调查组。嵩明县法院院长路晓琨表示,对于这起突发事件导致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感到十分痛心,目前嵩明县法院正积极协助调查组做好事件调查以及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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