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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信访、法院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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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dg 发表于 2009-5-31 17: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国将在信访、劳动保障和法院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点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崔清新)司法部消息,我国法律援助机构将根据需要,在信访、劳动保障和法院等与困难群众联系较多的部门设立申请受理点,接受群众申请,与有关部门一道做好困难群众的维权工作。
据了解,这项举措属于司法部将于今年6月推出的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之一,旨在通过各种便民利民的方式受理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这项措施将依托乡镇、街道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高校等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范围。在偏远地区和困难群众集中的区域,设立流动工作站,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回受案,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及时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
同时,法律援助机构将探索代为受理公民申请的工作机制,通过授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代为受理公民申请,然后移送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查。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网上受理申请。
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还承诺对来访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并向社会公布“1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安排专业人员值守咨询专线,确保线路畅通,处理及时。有条件的地方,开通农民工法律咨询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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