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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鼓励通过诉讼遏制食品违法冲动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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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5 发表于 2009-6-2 20: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6月1日15时,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与网友在线交流。图为嘉宾做客中国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张龙 摄

[ 点击进入本次访谈>>>>>>>>>]
新华网消息
历时3年,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后才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从今天起正式实施。这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的法律能否给我国的食品安全环境带来较大改善?能否督促企业商家做“良心”食品?能否促使政府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能否重塑百姓对某些食品的消费信心?就大家关心的这些话题,今天,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官员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专访,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以下是访谈要点:


鼓励通过诉讼遏制食品违法冲动尚需要一个过程

[主持人]这次《食品安全法》还加大了处罚力度。现在有这样一种声音,而且是一些律师的观点,他们认为《食品安全法》还是走的行政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处罚为主要依据的传统老路,他们认为更有效的让食品安全起来的办法是鼓励诉讼,通过诉讼来遏制违法的冲动。

  
[苏志]这个问题带有一些理论性,首先是跟我们国家的法制化进程有关系。在我们国家发展的这个阶段,行政执法的作用非常重要。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管理社会,西方国家有长期的法治和诉讼的传统。老百姓长期在法制的氛围中间熏陶,所以他很懂法,知道怎么用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国外的律师制度很发达,律师很专业,各种各样的专业化律师。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法制化加快了速度,但是客观来讲,从整个社会和全体消费者、公民的情况来看,如何用好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学会诉讼,这既需要一个过程,也是政府一直在鼓励的方向。但是不是现在就能马上达得到的。鼓励诉讼是对的,法院的门也是打开的,但是很多人不会主动提出诉讼,其中一个原因也因为诉讼成本比较高。


另外诉讼有一个特点,叫做民不告、官不究,这恰恰是行政执法的优势,行政执法是一种主动行为。特别是现在实行的问责制、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政府相关部门如果不主动去执法、去依法履行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责,那你是要受到追究的,通过这种主动的执法,跟市场转型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依法规范社会和市场经济,在这个过程中逐渐使我们老百姓、全体公民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权意识逐渐提高。若干年以后,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维权意识增强并学会维权的技巧,主动诉讼机会增多,政府就可以慢慢往后退了,变成真正的服务型政府,但是在目前阶段,哪个政府管理力度稍微要松一点,哪个地方的乱七八糟、违法的事情就出来了。


律师有这样的愿望是很好的,这说明中国法制的进步。比如《食品安全法》里规定,第三条是企业的责任,第四条才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责任。第五就是社会,社会的团体、组织,包括新闻媒体的监督。在具体责任中间,首先讲的是企业责任,然后是社会,政府是监管,政府也不可能越俎代庖。但是在这个阶段,转型时期,是实在,政府是很辛苦的,承担着无限的责任,我们希望社会尽快成熟起来。


[钟秀明]这个话题也提醒我们,在食品安全问题上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一种健康消费理念,增强自我维护权益的意识。这对于我们搞好食品安全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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