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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试水行政执法“首违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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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sxksv 发表于 2009-6-2 20: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31日,(山东)济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当地将在行政执法领域逐步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包括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综合执法局等11个市直执法部门的123项执法处罚项目纳入首批“首违不罚”目录。这一新规将从6月份正式实行,同时还将逐步延伸拓展到其他执法部门和处罚项目。

123个项目首违不罚违法摆摊纳入其中
“济宁此次一下子推出这么多处罚项目,涉及11个执法部门,在全国也不多见。”据济宁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宋忠逵介绍,早在今年3月,这项工作就开始筹备和筛选,凡是法律有明确规定不能免于罚款或其他处罚的不可能纳入“首违不罚”的目录。

据悉,此次当地公布的首违不罚项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可罚可不罚的行为;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较大后果的行为;不是主观故意,通过警告、批评教育能够尽快消除影响的行为。纳入首批首违不罚的123个项目,包括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4项,市交通局6项,市水利局17项,市文化局3项,市卫生局9项,市环保局14项,市建委2项,市综合执法局11项,市畜牧局5项,市工商局8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4项。

记者注意到,在当地公布的“首违不罚”项目中,不仅涉及到普通市民关心的问题,如开车出行、倾倒垃圾、违法摆摊等,更多的是和企业息息相关,如公司首次年检逾期,情节较轻,经批评改正的等等。

执法部门:有利于提升执法态度
“首违不罚不等于首违不管,而是更人性化的管理。”济宁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敬表示,首违不罚体现了人性化的执法理念
,有利于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态度和服务意识,但并不等于一味迁就。
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杨春雷说,去年10月,济宁交管部门就针对2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尝试首违不罚。交警执法的严肃性并未因首违不罚而削弱,执法环境还得到了改善。

济宁市纪委常委邓炜表示,首违不罚重在引导企业和个人自觉遵纪守法,这是目的,是宗旨;而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仍将予以严厉打击。
群众呼声:大道理咱懂,说明白肯定遵守
在新闻发布会现场,群众代表肖先生表示:首违不罚体现了人性化执法,也希望这样的为民之举能长期坚持下去,有更多的处罚项目能够纳入进来。“其实大道理咱都懂,给咱说明白肯定会遵守,但就怕不能公正合理,有关系的就少罚甚至不罚,没关系的就挨罚,这样的执法不公更需要纠正。”肖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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